产品描述
健康的生活,是一种简单的幸福:在鸟语花香的清晨,和家人享受完安心早餐,以愉悦的心情开启一天有序的工作。
然而随着环境污染、食品安全问题及超负荷工作压力的渗透,这种幸福渐趋褪色,越来越多的人已与健康生活渐行渐远。
《2012年中国肿瘤登记年报》显示,我国每分钟就有6人被确诊为癌症,人们的健康生活受到了重疾的极大威胁。
您可能已经意识到:
*以上资料来源于:《2012中国肿瘤登记年报》、中国保险网
若患重大疾病,需要找好医院、好医生,谁来买单?后续康复治疗,不能工作、收入中断,生活又如何安排?
工银安盛人寿超级御立方保障计划为您撑起生命之树的保护伞
最多三次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障多达40种重大疾病
被保险人首次被诊断患有符合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后,仍可享有后续的重疾保障,我们帮您抵御多达三次的重疾,让保障不离不弃。
额外保障12种轻症,业内翘楚,谁与争锋
业内首次实现在轻症给付中涵盖糖尿病保障,一旦发生合同约定的轻症,即可享有20%保额的保障。轻症理赔后您其他各项保障责任仍继续有效,不受任何影响。
保费豁免,更显极致关爱
首次重大疾病后,即可豁免剩余保单年度保险费,缓解所面临的困境。
人寿保障至88岁,满期贺寿更贴心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幸身故,受益人将获得“身故保险金”,雪中送炭。
若被保险人健康生存至满期,将获得“满期保险金”,两全其美。
双重红利
在得到健康保障的同时,还能参与公司周年分红,保单终了时更享有终了红利,锦上添花。
*周年红利和终了红利的分配是不保证的。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身故保险金 |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年金领取年龄开始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24 时之前身故,我们 按照下列二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予受益人,本合同保险责任终止: |
满期保险金 |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88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且本合同有效,我们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 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予您,本合同保险责任终止。 |
轻症保险金 | 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或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 90 天后,至年满75 周岁后的首个保 险合同周年日前,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十二种轻症(7)的定义和诊断标准,被专科医生或符合条件的医 疗机构首次诊断为患有轻症的(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将给付轻症保险金予被保险人,给付金额为本 附加合同约定保险金额的20%,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
保险案例
张先生,30周岁,在自己的辛苦打拼下已在跨国公司任要职,年轻有为。今年还和相恋多年的女友喜结连理,家庭事业两得意。为了家人的幸福生活,张先生努力工作,为免后顾之忧他选择为自己购买20万元保额的工银安盛人寿超级御立方保障计划,保障至张先生88周岁。
张先生选择20年的交费方式,年交保费7,820元,即可享有以下保障。
注:在我们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后,不再给付身故保险金、满期保险金、轻症保险金,并不再享有周年红利及终了红利的分配。您也不需再支付剩余保单年度的保险费,便可继续享有第二次及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障。
本产品介绍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及除外责任、责任等待期、犹豫期以保险合同为准。
投保须知
投保范围
凡出生满30 天至55 周岁且身体健康的人,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对于未满18 周岁的被保险人,应由其父母作为投保人向我们投保本保险。对于18 周岁以上(含18周岁)的被保险人,可由其本人或对其有保险利益的人向我们投保。
责任免除
工银安盛人寿超级御立方两全保险(分红型)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一、 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您已交足2 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将向未丧失受益权的受益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将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工银安盛人寿附加超级御立方多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疾病、达到疾病状态或进行手术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一、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五、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八、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附加合同所指特定疾病的,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您已交足2 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将向未丧失受益权的受益人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附加合同所指特定疾病的,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将向您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
谁能保
保哪些
主险-工银安盛人寿超级御立方两全保险(分红型)保哪些? | ||
保什么 | 保多少 | |
身故 | 未满18周岁 | 已交保费 |
已满18周岁 | 保险金额 | |
满期金 |
保险金额 (88周岁时领取一次) |
附加险-工银安盛人寿附加超级御立方多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保哪些? | ||
保什么 | 保多少 | |
观察期内 | 观察期外 | |
首次重大疾病 | 不承担责任 | 保险金额 |
第二次重大疾病 | 不承担责任 | 保险金额 |
第三次重大疾病 | 不承担责任 | 保险金额 |
轻症 | 不承担责任 |
保险金额×20% (75周岁前可领取) |
注:此计划为健康保障,疾病有90天观察期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自伤吸食毒品、酒驾、患遗传性疾病等;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多少钱
张先生,30周岁,在自己的辛苦打拼下已在跨国公司任要职,年轻有为。今年还和相恋多年的女友喜结连理,家庭事业两得意。为了家人的幸福生活,张先生努力工作,为免后顾之忧他选择为自己购买20万元保额的工银安盛人寿超级御立方保障计划,保障至张先生88周岁。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