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这里:保险方案> 30岁IT男的高保额低保费全方位保障保险计划书(康终+防癌+意外+住院)
包含产品 :
6804.00元
首年缴费
被保人 :
30岁 男
IT男
侧重险种 :
意外险重疾险
“30岁,刚结婚,有社保,从事IT工作的工程师需要什么保险?”
身故保险金:207720
身故保险金:200000
身故保险金:100000
重大疾病保险金:100000
保障项目 | 保额 | 说明 |
身故保险金 | 207720 | 被保人身故,最高可给付身故保险207720元 |
身故保险金 | 200000 | 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本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2.本附加合同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本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05%; 2.本附加合同现金价值。 |
身故保险金 | 100000 | 基本保险金额10万元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100000 | 基本保险金额10万元 |
癌症确诊保险金 | 260000 | 被保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癌症,本公司最高给付癌症保险金260000元。 |
特定癌症额外给付保险金 | 20000 | 被保险人确诊身患特定疾病,最高可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20000元。 |
特定疾病保险金 | 20000 | 基本保险金额的20% |
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 | 100000 | 基本保险金额10万元 |
轻症癌症确诊保险金 | 60000 | 被保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特定轻度癌症,本公司给付癌症保险金60000元 |
癌症康复保险金 | 200000 |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一年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癌症且维持生存,本公司每年给付癌症康复保险金40000元,累计给付次数以五次为限。 |
保费豁免 |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后,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癌症,若本合同癌症确诊日在本合同交费期间内,则本公司豁免被保险人癌症确诊日以后的本合同的保险费,视同投保人交纳了癌症确诊日以后的本合同的各期保险费。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
主险 | 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 | 终身 | 20年 | 3150 |
附加险 | 国寿附加防癌两全保险 | 1年 | 不限 | 1040 |
主险 | 国寿防癌疾病保险 | 70岁 | 20年 | 2120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保障项目 | 保额 | |
主险 | 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 | 终身 | 20年 | 3150 | 身故保险金 | 100000 |
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 | 100000 | |||||
特定疾病保险金 | 20000 |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100000 | |||||
附加险 | 国寿附加防癌两全保险 | 1年 | 不限 | 1040 | 身故保险金 | 200000 |
主险 | 国寿防癌疾病保险 | 70岁 | 20年 | 2120 | 癌症康复保险金 | 200000 |
癌症确诊保险金 | 260000 | |||||
保费豁免 | ||||||
轻症癌症确诊保险金 | 60000 | |||||
身故保险金 | 207720 | |||||
特定癌症额外给付保险金 | 20000 |
相似保险计划书
更多>
11140.00元
首年缴费
被保人 :
30岁 男
侧重险种 :
重疾险人寿险
“??重疾不分组两次赔
??自带豁免
?轻症无间隔五次赔灵活可选
??御未来全球绿通”
13250.00元
首年缴费
被保人 :
30岁 男
侧重险种 :
重疾险
“添加投保人重疾豁免后,可享有双重豁免功能,解决重疾引发的5年收入损失问题。”
我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