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这里:保险方案> 百万安行意外保障计划书
包含产品 :
3150.00元
首年缴费
被保人 :
40岁 男
侧重险种 :
意外险
“百万有保障,安行30年,满期有返还,护理真贴心”
疾病身故保险金:100000
一般意外身故或全残:200000
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2000000
水陆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1000000
保障项目 | 保额 | 说明 |
疾病身故保险金 | 100000 |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180 天后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导致 人身故,按投保人已交纳的保险费金额的105%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疾病身故保 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
一般意外身故或全残 | 200000 | 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或一般意外全残保险金 自附合同生效之日起,遭受 意外伤害事故起180 天内因该意外伤害事故直接导致身故或 全残的,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 倍给付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或一般意外全 残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
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2000000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被在年满70 周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 前(含),驾 驶或乘坐私家车、不以商业运营为目的而租赁的租用车、单位公务或单位商务用 车时遭受交通意外伤害事故起180 天内身故或全残的,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 倍给付自驾车意外身故保险金或 自驾车意外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在年满70 周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后,驾驶或乘坐私家车、不以商业运营为目的而租 赁的租用车、单位公务或单位商务用车时遭受交通意外伤害事故起180 天内因该意外伤害事故直接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 倍 给付自驾车意外身故保险金或自驾车意外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
水陆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1000000 | 水陆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水陆公共交通意外全残保险金 自合同生效之日 起,以乘客身份乘坐从事合法客运的水陆公共交通工具时遭受交通意外伤害 事故起180 天内因该意外伤害事故直接导致身故或全残的, 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 倍给付水陆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水陆公共 交通意外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
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2000000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以乘客 身份乘坐从事合法客运的民航班机时遭受交通意外伤害事故起 180 天内因该次意外伤害事故直接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 的20 倍给付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或航空意外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
护理保险金 | 30000 |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因意外伤害原因,或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180 天 后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丧失日常生活能力 且持续至观察期 结束, 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护理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
健康维护金 | 19687.5 | 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且合同有效,按投保人已交纳的 保险费金额的125%给付健康维护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
主险 | 百万安行个人综合保障计划 | 30年 | 5年 | 3150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保障项目 | 保额 | |
主险 | 百万安行个人综合保障计划 | 30年 | 5年 | 3150 | 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2000000 |
护理保险金 | 30000 | |||||
疾病身故保险金 | 100000 | |||||
健康维护金 | 19687.5 | |||||
水陆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1000000 | |||||
一般意外身故或全残 | 200000 | |||||
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2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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