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这里:保险方案> 护身附2016
包含产品 :
1384.00元
首年缴费
被保人 :
30岁 男
侧重险种 :
意外险
“ 保险期限长,保险范围广,保障额度高,合同期满、疾病身故全残返还所交保费,保额固定不变。”
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金:22144
一般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100000
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200000
驾乘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1000000
保障项目 | 保额 | 说明 |
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22144 | 若被保险人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已交保险费的 160% 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
一般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100000 |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一般意 外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
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200000 | 若被保险人因重大自然灾害而遭受意外伤害或全残,且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日内(含第 180日)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我们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 金额的 2倍给付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险金,我们不再给付“一般意外身 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
驾乘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1000000 | 若被保险人合法驾驶或乘坐私家车、不以商业营运为目的而租赁的租用车、 单位公务或单位商务用车期间发生意外伤害或全残,且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日内(含第 180日)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我们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 金额的 10 倍给付驾乘车意外身故保险金,我们不再给付“一般意外身故保 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
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2000000 | 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合法商业营运的客运飞机期间发生意外伤害或全残,且 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日内(含第 180日)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 我们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20 倍给付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我们不再 给付“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
指定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1000000 | 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合法商业营运的客运火车、地铁、轻轨、客运轮 船、客运汽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期间发生意外伤害或全残,且自该意外伤害 发生之日起 180日内(含第 180日)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我们将按本合 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10 倍给付指定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我们不再 给付“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
满期保险金 | 16608 |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期满,我们将按本合同已交保险费的120%给付满期保险 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
主险 | 华夏护身福两全保险(2016) | 至75周岁 | 10年 | 1384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保障项目 | 保额 | |
主险 | 华夏护身福两全保险(2016) | 至75周岁 | 10年 | 1384 | 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2000000 |
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22144 | |||||
驾乘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1000000 | |||||
满期保险金 | 16608 | |||||
一般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100000 | |||||
指定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1000000 | |||||
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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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4.90元
首年缴费
被保人 :
30岁 男
侧重险种 :
意外险
“保障责任明确,无理赔情况下,返还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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