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这里:保险方案> 常青树重大疾病保险计划
15785.00
首年缴费
被保人 : 30岁   
侧重险种 : 意外险重疾险医疗险
“以较低的保费获得更高的保障,不仅涵盖了身故全残重疾轻症等责任,还包含较为普遍的医疗保险费用,省心更省钱”
住院医疗保险金 :1000000
身故保险金:700000
重大疾病保险金 :700000
特定门诊医疗保险金:1000000
由保险代理人 谢斌 设计
浙江杭州 华康保险代理
结果不满意,马上定制专属你的保险计划
保障项目 保额 说明
住院医疗保险金 1000000 床位费、膳食费、药品费(医保内外,靶向药等)、材料费、诊疗费、治疗护理费、检查化验、手术、器官移植费。
身故保险金 700000 若身故时已满 18 周岁,且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 90 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将按合同载明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重大疾病保险金 700000 一、若于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 90 日内(含第 90 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 初次患本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的一种或多种,将按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二、若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 90 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初次患本合同所列 重大疾病的一种或多种,将按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特定门诊医疗保险金 1000000 门诊恶性肿瘤放化疗 门诊肾透析 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
轻症重疾保险金 140000 若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 90 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初次患合同所列的轻症 疾病,将额外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的 2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
疾病终末期保险金 700000 一、若初次被 专科医生确诊达到 疾病终末期阶段时未满 18 周岁,将按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疾病终末期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二、若初次被专科医生确诊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时已满 18 周岁,且于合同生效或者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 90 日内(含第 90 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达到疾病终末期,将按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疾病终末期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三、若初次被专科医生确诊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时已满 18 周岁,且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 90 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达到疾病终末期,将按合同载明保险金额给付疾病终末期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全残保险金 700000 若全残时未满 18 周岁,将按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二、若全残时已满 18 周岁,且于合同生效或者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 日内(含第 90 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全残,将按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若全残时已满 18 周岁,且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 90 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全残,将按合同载明保险金额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轻症疾病豁免保费 700000 免交余期保费
包含产品 :
险种产品 保险期限 缴费期限 首年缴保费
主险 常青树重大疾病保险(2015) 终身 20年交 15477
主险 华夏医保通 1年 1年 308
险种产品 保险期限 缴费期限 首年缴保费 保障项目 保额
主险 常青树重大疾病保险(2015) 终身 20年交 15477 疾病终末期保险金 700000
轻症疾病豁免保费 700000
轻症重疾保险金 140000
全残保险金 700000
身故保险金 700000
重大疾病保险金 700000
主险 华夏医保通 1年 1年 308 特定门诊医疗保险金 1000000
住院医疗保险金 1000000
2017-03-14
1133关注
0赞
相似保险计划书
13250.00
首年缴费
被保人 : 30岁   
侧重险种 : 重疾险
“添加投保人重疾豁免后,可享有双重豁免功能,解决重疾引发的5年收入损失问题。”
11140.00
首年缴费
被保人 : 30岁   
侧重险种 : 重疾险人寿险
“??重疾不分组两次赔 ??自带豁免 ?轻症无间隔五次赔灵活可选 ??御未来全球绿通”
我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