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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60.00
首年缴费
被保人 : 0岁   
侧重险种 : 重疾险
“保障全,保额高,保费低”
重大疾病保险金:400000
轻症疾病保险金:80000
轻症疾病豁免保费:2960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400000
由保险代理人 胡晓娟 设计
四川成都 中国人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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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目 保额 说明
重大疾病保险金 400000 自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 180 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初次被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按您所交合同的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 180 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初次被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 ,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轻症疾病保险金 80000 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 180 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 初次被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2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合同继续有效。
轻症疾病豁免保费 2960 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 180 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初次被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豁免轻症疾病初次确诊之日以后合同的各期保险费。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400000 于年满 18 周岁之前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您所交合同的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年满 18 周岁后,自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 180 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您所交合同的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年满 18 周岁后,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 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包含产品 :
险种产品 保险期限 缴费期限 首年缴保费
主险 人保寿险无忧人生重大疾病保险 终身 30年 2960
险种产品 保险期限 缴费期限 首年缴保费 保障项目 保额
主险 人保寿险无忧人生重大疾病保险 终身 30年 2960 轻症疾病保险金 80000
轻症疾病豁免保费 2960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400000
重大疾病保险金 400000
2017-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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