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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产品 :
9164.00元
首年缴费
被保人 :
30岁 男
侧重险种 :
意外险重疾险医疗险
“人没有拒绝生病的特权,而明智的人懂得防患于未然。生病不可怕,庞大的医疗费才可怕!重疾险是顶梁柱的首选”
身故保险金:300000
住院医疗费用利益给付:16000
重大疾病保险金:300000
门急诊医疗利益给付:100
保障项目 | 保额 | 说明 |
身故保险金 | 300000 | 若身故,保险公司将给付身故保险金及其利息,合同随之终止; 身故保险金的利息将自身故之日起计算,但最长不超过一年。 身故保险金为下列三项金额中的最大者: 1、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2、身故日合同的现金价值; 3、合同累计所缴保险费。 |
住院医疗费用利益给付 | 16000 | (一)、给付范围及给付比例 1、若被保险人以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住院,本公司将对住院医疗费用在扣 除已获得的住院费用补偿后,按 90%给付住院医疗费用利益; 2、若被保险人未以社会医疗保险且未以公费医疗身份住院,本公司将对住院医疗费用在扣除 已获得的住院费用补偿后,对其超过免赔额的部分,按 70%给付住院医疗费用利益。每次住院的免 赔额为 450 元。 (二)、给付限额 在每一保单年度内,住院医疗费用利益给付以保险单或批注上所载的住院医疗费用利益给付金 额为限。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300000 | 1、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在等待期内因疾病经医院确诊首次出现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按照重大疾病确诊时合同所有累计已缴保险费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随之终止。 若因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后因疾病经医院确诊首次出现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且豁免自首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后的第一个保险费应缴日起合同的各期应缴保险费,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若保险公司已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则合同的现金价值自首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降低为零,同时保险公司不再承担除重大疾病保险金以外的其他保险责任。 2、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在保险公司按合同的约定已经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的情况下,若自首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满180天后,首次出现合同约定的除首次重大疾病所属组别以外其他三组中的任何一种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130%给付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3、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在保险公司按合同的约定已经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和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的情况下,若自第二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满180天后,首次出现合同约定的除首次重大疾病和第二次重大疾病所属组别以外其他二组中的任何一种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150%给付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
门急诊医疗利益给付 | 100 | 若被保险人发生住院事故,本公司将对住院前后各 30 天内因该次住院而产生的自负门急诊费 用,按 100%给付门急诊医疗利益。同一住院事故的门急诊医疗利益给付以保险单或批注上所载的 门急诊医疗费用利益给付金额为限。 |
住院津贴保险金 | 100 | 若被保险人发生住院事故,对于被保险人自入院之日起至出院之日止必须且合理的实际住院天 数,在扣除免赔期后,本公司将按保险单或批注上所载的每日住院津贴利益给付金额给付住院津贴 利益。每次住院的免赔期为 2 天。同一住院事故,住院津贴利益给付最高以 90 天为限。在每一保 单年度内,住院津贴利益给付最高以 180 天为限。 若被保险人需入住重症监护病房治疗,除前述住院津贴利益外,本公司将根据保险单或 批注上所载的每日住院津贴利益给付金额按被保险人的实际入住重症监护病房的天数额外给付住 院津贴利益。在每一保单年度内,重症监护住院津贴利益给付最高以 30 天为限。 |
轻症疾病保险金 | 60000 | 若因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后因疾病经医院确诊首次出现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且轻症疾病的确诊是医生在未满70周岁时作出的,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且豁免自该轻症疾病确诊之日后的第一个保险费应缴日起合同的各期应缴保险费,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若所患疾病既符合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定义又符合轻症疾病定义的,保险公司仅承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保险责任。 |
生命末期保险金 | 300000 | 若因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后因疾病经医院确诊出现合同约定的生命末期阶段的临床症状,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生命末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若所患疾病既符合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定义又符合生命末期阶段定义的,保险公司仅承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保险责任。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
主险 | 中宏长保安康尊享版重大疾病保险 | 终身 | 与保险公司约定 | 8463 |
附加险 | 中宏附加康悦住院综合医疗保险 | 1年 | 1年 | 701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保障项目 | 保额 | |
主险 | 中宏长保安康尊享版重大疾病保险 | 终身 | 与保险公司约定 | 8463 | 轻症疾病保险金 | 60000 |
身故保险金 | 300000 | |||||
生命末期保险金 | 300000 |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300000 | |||||
附加险 | 中宏附加康悦住院综合医疗保险 | 1年 | 1年 | 701 | 门急诊医疗利益给付 | 100 |
住院津贴保险金 | 100 | |||||
住院医疗费用利益给付 | 1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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