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这里:保险方案> 多一倍的关爱和呵护·30岁家庭支柱
包含产品 :
6157.00元
首年缴费
被保人 :
30岁 男
侧重险种 :
意外险重疾险医疗险人寿险
“高保障,低保费,双倍给付,用高性价给予客户意外和疾病的全方位保障。全面解决成人医疗问题,大病赔偿、小病报销、意外伤害一样都不少!”
等待期:0
等待期:0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5000
意外身故保险金:300000
保障项目 | 保额 | 说明 |
等待期 | 0 | 首次投保或非连续投保本保险时,若被保险人在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发生保险事故,百年人寿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这30日的时间称为等待期。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内发生疾病,由此而导致住院治疗、特殊门诊治疗、住院前后门诊急诊治疗或质子、重离子放射治疗的,无论治疗时间与生效之日是否间隔超过等待期,百年人寿均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因发生疾病住院及与该住院视为同一次住院的治疗,无论是否延续至等待期后,百年人寿均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续保或者因意外伤害进行治疗的无等待期。 |
等待期 | 0 | 合同生效日或合同中止后的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90日为等待期。等待期是指合同生效后百年人寿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一段时间。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百年人寿不承担保险责任,但无息返还已交的保险费,合同效力终止。 (1)等待期内被保险人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者全残; (2)等待期内被保险人经百年人寿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患上一种或多种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特定疾病或轻症疾病; (3)等待期内被保险人己经发生的疾病、症状或病理改变且延续到等待期以后经百年人寿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患上一种或多种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特定疾病或轻症疾病。因意外伤害导致的保险事故,不受上述时间的限制。 |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 5000 | 若遭受意外导致身体伤害,并在180日内进行必要的门诊、住院等治疗,我们按合同约定金额给付保险金。 |
意外身故保险金 | 300000 | 被保险人在施工现场或指定的生活区域内,遭受意外伤害且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导致身故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后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
意外伤残保险金 | 300000 |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因该事故导致本 合同《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以下简称“《伤残标准》”)所列伤残之一的, 我们将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基本保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 束的,按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 日的身体状况进行伤残鉴定,我们据此给付意 外伤残保险金。 |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200000 |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以后至年满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以前身故或者全残,百年人寿按合同累计已交保费(无息)的2倍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且年满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以后(含当日)身故或者全 残,百年人寿按以下两项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2)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额。 |
一般医疗保险金 | 2000000 | 等待期后在医院接受治疗的,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给付一般医疗保险金的责任,包括住院医疗费用、特殊门诊医疗费用、门诊手术医疗费用、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 |
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 | 2000000 | 在保险期间内,在等待期后经医院初次确诊罹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并在医院接受治疗的,保险公司首先按约定给付一般医疗保险金,当累计给付金额达到一般医疗保险金的保险金额后,再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给付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的责任,包括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 、重大疾病特殊门诊医疗费用、重大疾病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以及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200000 |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以后经百年人寿认可的医院首次确诊初次患上一种或多种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100种重大疾病),百年人寿按以下两项中的较大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1)被保险人确诊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2)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额。 |
特定疾病保险金 | 400000 |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以后经百年人寿认可的医院首次确诊初次患上一种或多种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您可选择合同第8.2.1至8.2.25项重大疾病中的五种作为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在保单上载明),百年人寿在给付1.2.3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同时按以下两项中的较大者额外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1)被保险人确诊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2)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额。 |
轻症疾病保险金 | 40000 |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以后经百年人寿认可的医院首次确诊初次患上一种或多种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50种轻症疾病),百年人寿按合同基本保额的2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每种轻症疾病只给付一次轻症疾病保险金,给付后该种轻症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合同的轻症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五次为限,合同的基本保额不变,合同继续有效。 |
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 102334 | 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后,百年人寿将豁免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首次确诊日后的下一保单年度9及以后余下各期的合同保险费,本项保险责任效力终止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
主险 | 百年臻选重大疾病保险 | 终身 | 20年 | 5386 |
附加险 | 百年附加意外伤害保险 | 1年 | 1年 | 450 |
附加险 | 百年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 1年 | 1年 | 60 |
附加险 | 百年附加高诊无忧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 1年 | 1年 | 261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保障项目 | 保额 | |
主险 | 百年臻选重大疾病保险 | 终身 | 20年 | 5386 | 等待期 | 0 |
轻症疾病保险金 | 40000 | |||||
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 102334 | |||||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200000 | |||||
特定疾病保险金 | 400000 |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200000 | |||||
附加险 | 百年附加意外伤害保险 | 1年 | 1年 | 450 | 意外伤残保险金 | 300000 |
意外身故保险金 | 300000 | |||||
附加险 | 百年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 1年 | 1年 | 60 |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 5000 |
附加险 | 百年附加高诊无忧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 1年 | 1年 | 261 | 等待期 | 0 |
一般医疗保险金 | 2000000 | |||||
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 | 2000000 |
相似保险计划书
更多>
13375.00元
首年缴费
被保人 :
30岁 男
侧重险种 :
重疾险人寿险
“能免单的重疾险
??达尔文9号重大疾病险
??保障183种疾病,7大可选责任;
??重疾赔付后,所有中/轻症继续保障...”
100000.00元
首年缴费
被保人 :
30岁 男
侧重险种 :
养老险人寿险理财险
“康爱一生(荣耀版)
?五年交5年超保费
?支持隔代投保
?支持远程双录
?减保写进合同
?拥有护理保障”
我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