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这里:保险方案> 福临门(鑫享版)组合保险
包含产品 :
21252.00元
首年缴费
被保人 :
0岁 男
侧重险种 :
少儿险养老险理财险
“全面解决教育、婚嫁、创业、养老问题,大病小病报销、一样都不少!”
一般医疗保险金 :2000000
住院医疗保险金 :10000
年金:10340
关爱年金 :10340
保障项目 | 保额 | 说明 |
一般医疗保险金 | 2000000 |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经合同约定的医疗机构诊断并接受治疗的,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约定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门诊手术医疗保险金、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保险金,保险公司在合同保险期间内累计给付的一般医疗保险金之和以合同约定的一般医疗保险金年度给付限额为限。 |
住院医疗保险金 | 10000 | 一、若因意外伤害,或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90 日后(续保者自续 保之日起)因疾病经医疗机构诊断必须住院治疗的,对于在同一次 住院期间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将按以下约定给付住 院医疗保险金: (一)若针对该次住院治疗已通过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取得补 偿,对该次住院治疗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扣除 被保险人取得的补偿后的剩余部分按 95%进行给付。 (二)若人针对该次住院治疗未通过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取得补 偿,对该次住院治疗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按 80% 进行给付。 |
年金 | 10340 | 自第5个保单周年日起,若在任一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保险公司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一次年金。 |
关爱年金 | 10340 | 一、自第5个保单周年日起至第9个保单周年日,若在任一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保险公司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总保险费的5%给付一次关爱金。 二、自第25个保单周年日起至第34个保单周年日,若在任一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保险公司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总保险费的10%给付一次关爱金。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总保险费”按照关爱金给付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与交费期间计算。一次性交纳保险费的,“总保险费”按照关爱金给付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一次性交纳的保险费计算。 |
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 | 2000000 |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初次患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并经合同约定的医疗机构诊断并接受治疗的,保险公司首先按照一般医疗保险金的约定给付一般医疗保险金,当累计给付金额达到一般医疗保险金年度给付限额后,保险公司将按重大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重大疾病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重大疾病门诊手术医疗保险金、重大疾病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保险金约定给付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保险公司在合同保险期间内累计给付的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之和以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年度给付限额为限。 |
质子医疗保险金重离子 | 1000000 | 百万保障额度,零免赔,报销比例60% |
身故保险金 | 10340 | 若在合同有效期间内身故,保险公司按以下二项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一)身故时的已交保险费; (二)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
全残保险金 | 10340 | 若在合同有效期间内全残,保险公司按以下二项的较大者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一)全残时的已交保险费; (二)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身故保险金与全残保险金,保险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 |
投保人意外身故豁免保险费 | 10340 | 一、若投保人在合同交费期内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且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的,保险公司将豁免合同自投保人身故之日起的各期保险费,同时合同继续有效: (一)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 (二)投保人身故时未满60周岁。 二、上述豁免的保险费不包含以下款项: (一)投保人身故之日前所欠交的保险费和利息; (二)续期保险费交费宽限期内的应交未交保险费; (三)保险单载明的其他保险合同的保险费。 |
投保人意外全残豁免保险费 | 10340 | 一、若投保人在合同交费期内因意外伤害导致全残,且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的,保险公司将豁免合同自投保人全残之日起的各期保险费,同时合同继续有效: (一)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 (二)投保人全残时未满60周岁。 二、上述豁免的保险费不包含以下款项: (一)投保人全残之日前所欠交的保险费和利息; (二)续期保险费交费宽限期内的应交未交保险费; (三)保险单载明的其他保险合同的保险费。 以上各项保险金或豁免保险费的申请与给付请参考“3.3保险金申请”和“3.5保险金的给付”。当您申请保险金给付时,如您存在“9.2未还款项”中所列情形,保险公司将在您将所有欠款(含关爱金和年金给付当日应交未交的保险费)偿还完毕后,再给付保险金或豁免保险费。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
主险 | 福临门年金保险(鑫享版) | 终身 | 10年 | 20000 |
主险 | 华夏人寿医保通(普惠版)医疗保险 | 一年 | 趸交 | 614.6 |
附加险 | 华夏附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2014) | 1年 | 趸交 | 638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保障项目 | 保额 | |
主险 | 福临门年金保险(鑫享版) | 终身 | 10年 | 20000 | 关爱年金 | 10340 |
年金 | 10340 | |||||
全残保险金 | 10340 | |||||
身故保险金 | 10340 | |||||
投保人意外全残豁免保险费 | 10340 | |||||
投保人意外身故豁免保险费 | 10340 | |||||
主险 | 华夏人寿医保通(普惠版)医疗保险 | 一年 | 趸交 | 614.6 | 一般医疗保险金 | 2000000 |
质子医疗保险金重离子 | 1000000 | |||||
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 | 2000000 | |||||
附加险 | 华夏附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2014) | 1年 | 趸交 | 638 | 住院医疗保险金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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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种中症疾病保险金60%基本保额
43种轻症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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