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这里:保险方案> 0岁幼儿的万元健意险组合
包含产品 :
9452.00元
首年缴费
被保人 :
0岁 男
侧重险种 :
少儿险重疾险医疗险
“解决最具风险的地方,理赔门槛低,保障全面。”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510000
住院医疗保险金:100000
身故保险金:100000
住院补贴保险金:300000
保障项目 | 保额 | 说明 |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 510000 | (1)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或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 ①被保险人未满18周岁的,保险公司按您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②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2)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您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
住院医疗保险金 | 100000 | 若遭受意外伤害或自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90日为疾病观察期,续保无疾病观察期)后患疾病,在保险公司指定医疗机构的普通病房住院治疗或在保险公司指定医疗机构进行特殊门诊治疗,对于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指合同约定的药品费及其他住院医疗费用)或特殊门诊费用,保险公司以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及药品费分项给付限额为限,按以下公式计算并给付医疗保险金: (1)申请保险金时已从公费医疗或社会医疗保险获得医疗费用补偿的,医疗保险金=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或特殊门诊费用金额总和-从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取得的医疗费用补偿金额总和。 (2)申请保险金时未从公费医疗也未从社会医疗保险获得医疗费用补偿的,医疗保险金=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或特殊门诊费用金额总和×80%。 在保险期间内开始住院治疗,到保险期间届满住院仍未结束的,保险公司继续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至住院结束,但最长不超过保险期间届满之日起第30日。 合同药品费分项给付限额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确定。 若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下同)住院治疗,保险公司给付医疗保险金时,以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及药品费分项给付限额的双倍为限。 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住院治疗的,保险公司一次或多次累计给付的医疗保险金以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双倍为限,医疗保险金中关于药品费的补偿金额以药品费分项给付限额的双倍为限;因其他原因住院治疗的,保险公司一次或多次累计给付的医疗保险金以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为限,医疗保险金中关于药品费的补偿金额以药品费分项给付限额为限。在符合前述限额约定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一次或多次累计给付的医疗保险金以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双倍为限,医疗保险金中关于药品费的补偿金额以药品费分项给付限额的双倍为限。 |
身故保险金 | 100000 | 一、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故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二、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
住院补贴保险金 | 300000 |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180日后发生疾病,在合同约定的医院接受住院治疗的,我们从被保险人单次住院的第四天开始每日100元给付住院补贴保险金。 *每次住院补贴保险金给付天数=单次住院天数-3天。 *180日内保险责任不同,详情请参照条款 |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 10000 |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而支付的门(急)诊或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按以下公式计算并给付医疗费用保险金: ①已从公费医疗或社会医疗保险获得补偿的,医疗费用保险金=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金额总和-从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取得的补偿金额总和。 ②未从公费医疗及社会医疗保险获得补偿的,医疗费用保险金=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金额总和 ×100%。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500000 | (1)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下同),或在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按附加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等额减少。 (2)若被保险人在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您根据附加险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附加险合同终止。若发生减保,减保前已支付的保险费将按减保比例相应减少。 若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且该重大疾病符合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约定的全残保险金给付条件,保险公司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与全残保险金其中的一项。 |
手术住院补贴保险金 | 300000 |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180日后发生疾病,在合同约定的医院接受住院治疗且在住院期间实际实施了手术治疗的,我们按实际住院天数,每日300元给付手术住院补贴保险金。 |
残疾保险金 | 100000 |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体残疾的,本公司根据《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见附表)的规定,按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 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一项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者同一足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
少儿特定重大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 | 500000 | 若被保险人未满18周岁的,因遭受意外伤害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少儿特定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下同),或在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少儿特定重大疾病,保险公司除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按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少儿特定重大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予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附加险合同终止。 |
重症监护保险金 | 300000 |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180日后发生疾病,在合同约定的医院接受住院治疗且入住重症监护病房的,我们按入住重症监护病房的实际住院天数,每日600元给付重症监护保险金。 |
成人失能额外给付保险金 | 500000 | 若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且未满61周岁的,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在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导致失能,且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保险公司除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按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成人失能额外给付保险金予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附加险合同终止。 |
老年特定重大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 | 500000 | 若被保险人年满61周岁的,因遭受意外伤害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老年特定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下同),或在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老年特定重大疾病,保险公司除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按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老年特定重大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予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附加险合同终止。 |
特定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 | 100000 | (1)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或在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且此前未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特定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予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 (2)若被保险人在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保险公司按您根据附加险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给付特定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附加险合同终止。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
主险 |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1年 | 趸交 | 230 |
主险 | 心安·怡医疗费用医疗保险(H2017B) | 1年 | 趸交 | 1762 |
主险 | 太平洋少儿金福人生保险产品计划 | 终身 | 20年 | 6271 |
附加险 | 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 1年 | 年交 | 150 |
附加险 | 附加终身住院补贴医疗保险 | 终身 | 20年 | 1033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保障项目 | 保额 | |
主险 |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1年 | 趸交 | 230 | 残疾保险金 | 100000 |
身故保险金 | 100000 | |||||
主险 | 心安·怡医疗费用医疗保险(H2017B) | 1年 | 趸交 | 1762 | 住院医疗保险金 | 100000 |
主险 | 太平洋少儿金福人生保险产品计划 | 终身 | 20年 | 6271 | 成人失能额外给付保险金 | 500000 |
老年特定重大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 | 500000 | |||||
少儿特定重大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 | 500000 | |||||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 510000 | |||||
特定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 | 100000 |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500000 | |||||
附加险 | 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 1年 | 年交 | 150 |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 10000 |
附加险 | 附加终身住院补贴医疗保险 | 终身 | 20年 | 1033 | 手术住院补贴保险金 | 300000 |
重症监护保险金 | 300000 | |||||
住院补贴保险金 | 3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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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重度额外给付,无限保
?少儿白血病多重保障,加倍保
?少儿自闭症特别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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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岁 男
侧重险种 :
意外险重疾险医疗险
“少儿重疾发病率呈现逐年上升趋势。孩子免疫系统相对较弱。小男孩对世界探索欲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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