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龙财意两全保险 (停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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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人寿保障产品,提供 意外/疾病身故、意外伤残保障,还有满期返还。
保险期限: 30年  
缴费方式: 与保险公司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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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情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合同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有效期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本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身故,保险公司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和身故时的现金价值相比较高者向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疾病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有效期内因疾病导致身故的,保险公司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20%加计年交保险费×已交费年度数后的金额和身故时的现金价值相比较高者向疾病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有效期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本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发生《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见附表一)所列伤残项目,保险公司依照该标准规定的评定原则对伤残项目进行评定,并按评定结果得出所对应该标准规定的给付比例。然后根据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和发生意外伤残时的现金价值相比较高者乘以给付比例向意外伤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如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治疗仍未结束的,则按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天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造成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应首先对各处伤残程度分别进行评定,如果几处伤残等级不同,以最重的伤残等级作为最终的评定结论;如果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等级相同,伤残等级在原评定基础上晋升一级,最高晋升至第一级。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不适用以上晋级规则。

人身保险伤残程度等级相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分为十档,伤残程度第一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0%,伤残程度第十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每级相差10%。

被保险人因本次意外伤害事故所致的伤残,若合并前次(含保险责任开始前)伤残,可领取较严重项目的意外伤残保险金,则保险公司按照较严重的项目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但前次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保险责任开始前已患或因责任免除事项未予赔付的伤残视为已给付伤残保险金)应予以扣除。

意外伤残保险金的给付限额为合同基本保额,若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一次或多次索赔,且累计赔付额达到合同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若在给付上述意外身故保险金前,保险公司已给付过意外伤残保险金,保险公司将从给付的意外身故保险金里扣除已经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保单期满日24时仍生存,则保险公司向满期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保险公司不再承担给付其它保险金的责任。

满期保险金的金额为合同年交保险费×已交费年度数×120%。

范围

保障项目说 明
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有效期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本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身故,保险公司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和身故时的现金价值相比较高者向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疾病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有效期内因疾病导致身故的,保险公司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20%加计年交保险费×已交费年度数后的金额和身故时的现金价值相比较高者向疾病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有效期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本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发生《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见附表一)所列伤残项目,保险公司依照该标准规定的评定原则对伤残项目进行评定,并按评定结果得出所对应该标准规定的给付比例。然后根据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和发生意外伤残时的现金价值相比较高者乘以给付比例向意外伤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如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治疗仍未结束的,则按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天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保单期满日24时仍生存,则保险公司向满期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保险公司不再承担给付其它保险金的责任。 满期保险金的金额为合同年交保险费×已交费年度数×120%。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伤残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其它权利人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它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伤残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您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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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须知

保险期间: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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