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产品特色:
太平“福利健康保障计划”是由主险——太平福利健康终身寿险(分红型)及附加险——太平附加福利健康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组和构成,不仅将疾病保障种类从保监会规定的25类扩大到50类,同时还针对原位癌提供额外的特别保障。且如果客户在年老时,不再需要重疾保障或想减少保障额度,还可将保单进行年金转换,为老年生活增加一笔充裕的养老资产。这款集特症、重疾、身价保障和养老规划于一身的终身重疾产品,真正契合了客户一生的保障需求,且投保范围较广,对客户而言可谓性价比非常之高。
1、50种重疾全面覆盖:
覆盖50种重大疾病,更为细致、全面的保障责任,时刻守护您的健康家园。
2、特定疾病额外给付:
特别提供原位癌额外给付,保障金可达附加险基本保险金额的20%,为您及时提供资金援助。
3、终身保障年年增长:
一份投入,呵护一生,并随着主险红利的分配,使保额逐年递增且无需核保体检,让您拥有的保障越来越多。
4、健康养老随需而变:
年金转换,支配自由,一份投入两种选择,让您健康、养老两无忧。
保险责任
1、重大疾病保险金:
因意外或90天等待期后因非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重疾,我们给付附加险的基本保险金额,同时给付主险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主附险同时终止。
90天等待期内因非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重疾,我们返还主附险已交保险费,主附险同时终止。
2、原位癌特别保险金:
90天等待期后不幸罹患原位癌,我们按附加险基本保险金额的20%额外给付原位癌特别保险金。仅给付一次,最高10万元,同时本项责任终止,但其他责任继续有效。
90天等待期内罹患原位癌,我们返还主附险已交保险费,主附险同时终止。
3、身故保险金:
因意外或90天等待期后因非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不幸身故,18周岁保单周年日前,我们按身故时合同主附险保险金额对应的年交保费之和×实际交费年度数,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附险同时终止;
18周岁保单周年日后或投保时已满18周岁且在保险期间内不幸身故,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及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附险同时终止。
90天等待期内因非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我们返还主附险已交保险费,主附险同时终止。
注:我们只给付身故保险金和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其中一项,且以一次为限。
4、年金转换权:
方式一:受益人在申请主险或附加险合同的保险金时,可将保险金全部或部分转换成年金。
方式二:合同生效第20个保险单周年日之后,可以申请解除主险及附加险合同,或依据届时的相关政策进行减保,退还的现金价值及终了红利可全部或部分转换成年金。
5、保单红利:
本计划中主险的分红方式为增额分红,红利分配包括年度红利和终了红利。年度红利以增加保险金额的方式实现,增额部分也参加以后各年度的红利计算;身故或其它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我们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以现金方式给付终了红利。
分红产品的红利来源包括利差、死差、费差。我们根据中国保监会《分红保险管理暂行办法》、《个人分红保险精算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依据公平性原则和可持续性原则进行红利分配。红利水平主要取决于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成果,受投资收益、理赔情况、营业费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不同的保单,因为险种、保额、保费、交费期、被保险人性别、年龄等多种因素不同,实际红利分配也会存在差异。
我们每年将向您提供一份红利通知书。
6、保单贷款:
特设保单贷款功能,最高金额不超过合同现金价值净额的90%,贷款期间仍享受增额分红利益及保障利益(合同中止期间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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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原位癌特别保险金 | 90天等待期后罹患原位癌,我们按附加险基本保险金额的20%额外给付原位癌特别保险金,合同终止。90天等待期内罹患原位癌,我们返还主附险已交保险费,合同终止。 |
身故保险金 | 因意外或90天等待期后因非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不幸身故,18周岁保单周年日前,我们按身故时合同主附险保险金额对应的年交保费之和×实际交费年度数,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因意外或90天等待期后因非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重疾,我们给付基本保险金额,同时给付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90天等待期内因非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重疾,我们返还已交保险费。 |
保险案例
蔡女士,30周岁,为自己购买30万保额的太平福利健康保障计划。选择20年交费,年交保费10290元。
蔡女士可获得的保障利益包括: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28天—65周岁;
交费期限
趸交、10年、15年、20年、至55岁、至60岁;
犹豫期
10天;
保障期限
至终身。
责任免除
太平福利健康终身寿险(分红型)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 1 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 2 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太平附加福利健康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患上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或原位癌的,我们不承担给付相应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12的机动车;
5.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但本附加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 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但本附加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谁能保
保哪些
主险--太平福利健康终身寿险(分红型)保哪些? | ||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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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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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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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周岁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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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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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周岁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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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累积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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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险--太平附加福利健康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保哪些? | ||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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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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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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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期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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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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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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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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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位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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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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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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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计划包含健康保障有90天观察期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自伤、犯罪、吸食毒品、酒驾、违法乱纪等行为;患先天性疾病、感染艾滋病病毒等;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多少钱
蔡女士,30周岁,为自己购买30万保额的太平福利健康保障计划。选择20年交费,年交保费10290元,保障可至终身。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