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须知
保险期间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及保险单周年日4与主合同保持一致。
投保范围
本附加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28 日至65 周岁。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因意外或90天等待期后因非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重疾,我们给付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同时合同终止。 等待期内因非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重疾,我们返还合同已交保险费,合同同时终止。 |
轻症保险金 | 因意外或90天等待期后因非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轻症疾病,我们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额外给付轻症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给付金额最高为人民币10万元。 |
特种重大疾病保险金 | 90天等待期后因非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少儿、女性、男性特定疾病,我们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额外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给付金额最高为人民币10万元。 |
豁免保险费 | 如果根据合同约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将豁免合同确诊日后的下一保单年度及以后余下各期的保险费。 |
产品描述
重大疾病保险金
因意外或90天等待期后因非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重疾,我们给付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同时合同终止。 等待期内因非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重疾,我们返还合同已交保险费,合同同时终止。
轻症保险金
因意外或90天等待期后因非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轻症疾病,我们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额外给付轻症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给付金额最高为人民币10万元。
特种重大疾病保险金
90天等待期后因非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少儿、女性、男性特定疾病,我们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额外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给付金额最高为人民币10万元。
豁免保险费
如果根据合同约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将豁免合同确诊日后的下一保单年度及以后余下各期的保险费。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患上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轻症、重大疾病或特定疾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相应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 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发生上述第1 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上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轻症、重大疾病或特定疾病的,本附加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 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上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轻症、重大疾病或特定疾病的,本附加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谁能保
保哪些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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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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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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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期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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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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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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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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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症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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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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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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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特定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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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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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20%
(18周岁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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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特定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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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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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20%
(18周岁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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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特定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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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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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20%
(18周岁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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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豁免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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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交余期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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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产品包含健康保障有90天观察期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自伤、犯罪、吸食毒品、酒驾、违法乱纪等行为;患先天性疾病、感染艾滋病病毒等;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多少钱
何先生,35周岁,为自己购买50万保额的太平福禄满堂保障计划,计划包含太平附加福禄满堂重大疾病保险。选择20年交费,年交保费37590元。保障可至终身。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