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锦绣前程两全保险 (在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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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人寿保障产品,提供身故和全残保障,满期有满期金。
保险期限: 30年  
缴费方式: 年交  
投保年龄: 18-3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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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情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我们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我们按以下约定的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您根据本合同及附加锦绣前程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之和×130%。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或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本合同及附加锦绣前程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之和;
(2)您根据本合同及附加锦绣前程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之和×160%。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您根据本合同及附加锦绣前程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在任何情况下,“满期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和“全残保险金”中,任意两项或数项不可兼得,即若我们给付其中任何一项保险金,则其他保险金均不再给付。

范围

保障项目说 明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保险公司按以下约定的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您根据合同及附加锦绣前程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之和×130%。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或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合同及附加锦绣前程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之和; (2)您根据合同及附加锦绣前程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之和×160%。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您根据合同及附加锦绣前程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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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18-35周岁

 

保险期间:30年

保险方案

侧重险种:
适用性别:
投保年龄:
适用人群:
最高保额
46万
年缴保费
4990元
需求分析
保险方案
险种产品 保险期限 缴费期限 保费(元)
主险 心安怡住院费用医疗保险 1年年 1年 520
太平洋锦绣前程两全保险 30年年 20年 4470
保障项目 保 额 说 明
满期保险金 116220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保险公司按以下约定的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您根据合同及附加锦绣前程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之和×130%。
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 50000 因为意外或者90天后,住院的合理且必要的费用进行报销,不限社保内用药。 有社保的,社保报销后100%报销;没有社保的,按照所花费用的80%比例报销。
重疾保额 100000 若90天后因为88种重疾住院,每年报销的上限翻倍,为10万元。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143040 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或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合同及附加锦绣前程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之和; (2)您根据合同及附加锦绣前程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之和×160%。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您根据合同及附加锦绣前程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重疾保险金 300000 180日内,返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180日后,如果罹患合同中约定的88种重疾任何一种,给付保额30万元。
轻症保险金 60000 180日后,20种轻症额外给付6万元。提前给付,治疗无忧,贴心守护健康。
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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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人寿保障产品,提供了生存保险金、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等保障。
投保年龄:18-65周岁
保险期限:10/20/30年
适合人群:个人
保障项目
1.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有
2.生存保险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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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人寿保障产品,提供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满期保险金保障。
投保年龄: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险期限:至100周岁
适合人群:个人
保障项目
1.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有
2.满期保险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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