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产品特点
保障承诺一生相随
出生满7天的婴儿至70周岁的人士均可投保,生命保障始终相随,未雨绸缪一生安心。在保险期间内,若您遭遇身故或全残,我们将按100%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意外保障关爱传承
无论是普通意外事件还是公共交通意外事故或重大自然灾害导致您身故或全残,我们不仅支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还将分别按100%和200%基本保险金额额外给付保险金,为您家人的生活提供一份稳固的财务支持,让您的爱与承诺始终伴随着家人。
生命关爱提前给付
若您不幸罹患终末期疾病,可申请提前给付保险金,以助您达成未了的心愿,充分体现生命尊严。
一张保单夫妻共享
您可与配偶申请联合人寿,共享一份保单,见证美满家庭,起航无忧人生。
随心缴费定制保障
缴费期限具有灵活的设置,您可以在1-60年中任意选择缴费期限,更可选择年缴/半年缴/季缴/月缴的方式,来减少缴费的压力。同时您还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随心搭配各种附加险,量身定制完善的保障计划。
保险责任
1.身故或全残给付: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身故或全残,或本合同生效180日后因疾病身故或全残,将获得100%基本保险金额(不少于累计应交保费或保单现金价值)。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后180日内因疾病身故或全残,将获得10%基本保险金额及累计已交保费。
2.意外身故或全残给付: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至7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期间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除获得前项保险金外,另可获得100%基本保险金额。
3.公共交通意外或重大自然灾害身故或全残给付: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至7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期间因公共交通意外事故或因本合同约定的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除获得前两项保险金外,另可获得100%基本保险金额。若公共交通意外事故或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同时发生,我们只承担其中一种责任。
4.生命尊严提前给付:
自保单生效日或最近一次效力恢复日(以较迟者为准)零时起一年后,若被保险人被确诊为终末期疾病,可以申请领取生命尊严提前给付保险金,获得申请当时身故保险金的100%。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身故或全残给付 |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 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意外身故或全残给付 |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的伤害,并自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公共交通意外或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给付 | 在保险期间内,若因本合同约定的公共交通意外或重大自然灾害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则我们除按合同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和意外身故保险金外,另按意外身故保险金实际赔付金额给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或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生命尊严提前给付 | 自合同生效日或最近一次效力恢复日(以较迟者为准)零时起一年后, 若经由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患有终末期疾 病,可申请领取生命尊严提前给付保险金按申请时合同身 故保险金的100%给付生命尊严提前给付保险金后,合同终止。 |
保险案例
30周岁的安先生,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28岁的妻子温柔贤惠,1周岁大的儿子小安活泼可爱。为了保障家庭的安稳,给妻子儿子一个安心的承诺,安先生携安太太投保了安联超级随心终身寿险(分红型),并选择了联合人寿,为家庭的幸福撑起了一把保护伞。具体计划为:
主险:安联超级随心终身寿险(分红型)(安先生、安太太共同投保),保额 200000元,交费期20年,保障终身,首年保费7,674元。
附加险:首年保费2182.5元
安先生:
安联附加安康延年重大疾病保险,保额20万元
安联附加安康守护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保额10000元
安联附加安康关爱住院补贴医疗保险,保额200元
安联附加安康如意住院费用医疗保险,保额6000元
安太太:
安联附加安康延年重大疾病保险,保额10万元
安联附加安康守护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保额5000元
安联附加安康关爱住院补贴医疗保险,保额100元
安联附加安康如意住院费用医疗保险,保额3000元
利益演示表:
投保须知
被保险人年龄范围:被保险人出生满7天-70周岁
保险期限:终身
交费期限:1-60年,最大交费期满年龄不能超过70周岁
责任免除
(1)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含二年)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2)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或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 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故意杀害;
9) 被保险人受酒精或管制药物影响;
10)被保险人参与执行军警任务或以执法者身份执行任务;
11)被保险人猝死、或因遗传性疾病或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22]导致的伤害;
12)被保险人因视力矫正、中暑、疾病、整容、妊娠、流产、分娩(含剖腹产)、药物过敏、食物中毒或因医疗事故导致的伤害;
13)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14)被保险人被细菌或病毒感染,但因意外伤害致有伤口而产生感染的除外;
15)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速降、滑雪、攀岩、登山运动、探险、武术、摔跤、特技、赛马、赛车、卡丁车等高风险运动或从事飞行活动(商业航班除外);
16)被保险人非因意外事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
发生上述第(1)款第1)项或第(2)款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二年以上(含二年)保险费的,我们向受益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谁能保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患遗传性疾病、流产或分娩、未遵医嘱、细菌或病毒感染、参加高风险运动、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多少钱
30周岁的安先生,妻子28岁,儿子1周岁。安先生携安太太投保了安联超级随心终身寿险(分红型)。具体计划为: 主险:安联超级随心终身寿险(分红型)(安先生、安太太共同投保),保额 200000元,交费期20年,保障终身,首年保费7,674元。 附加险:首年保费2182.5元 。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保哪些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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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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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或全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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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或已交保费或基本保额现金价值 (保单生效180天内疾病导致的领取(已交保费+基本保额×10%)) |
意外身故或全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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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 (18至70周岁身故可领取) |
公共交通或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或全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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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 (18至70周岁身故可领取) |
生命尊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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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或已交保费或基本保额现金价值 (保单生效1年后确诊终末期疾病可领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