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联附加安康永年两全保险
(停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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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两全产品,保障意外或观察期外疾病导致的身故,保单期满还可返本。
保险期限:
与保险公司约定
投保年龄:
18-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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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若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生效日或最近一次效力恢复日零时起九十日后身故,我们按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及主合同所附的《安联附加安康永年长期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终止:
①本附加合同及主合同所附的《安联附加安康永年长期重大疾病保险》合同身故时累计应交保险费;
1)满期生存给付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附加合同约定的满期日且本附加合同仍然有效,我们在该满期日向被保险人给付本附加合同及主合同所附的《安联附加安康永年长期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作为满期生存保险金,本附加合同及主合同所附的《安联附加安康永年长期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终止。2)身故给付
若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生效日或最近一次效力恢复日零时起九十日后身故,我们按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及主合同所附的《安联附加安康永年长期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终止:
①本附加合同及主合同所附的《安联附加安康永年长期重大疾病保险》合同身故时累计应交保险费;
②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但因意外事故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则不受前述九十天限制。若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生效日零时起九十日内因疾病身故,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仅无息退还本附加合同及主合同所附的《安联附加安康永年长期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本附加合同及主合同所附的《安联附加安康永年长期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终止。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满期生存给付 |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满期日且本合同仍然有效,我们按十倍的基本保险金额[7]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身故给付 | 若被保险人身故,则我们按合同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
谁能保
18-60周岁
多少钱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不保哪些
保哪些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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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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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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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期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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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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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附加安康永年长期重大疾病保险已交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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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或(已交保费+附加安康永年长期重大疾病保险已交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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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期生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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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附加安康永年长期重大疾病保险已交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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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含二年)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附加合同及主合同所附的《安联附加安康永年长期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终止,您已交足二年以上(含二年)保险费的,我们向受益人退还本附加合同及主合同所附的《安联附加安康永年长期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附加合同及主合同所附的《安联附加安康永年长期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附加合同及主合同所附的《安联附加安康永年长期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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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此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是由沃保网组织保险专家进行整理的,更详细的内容请查阅该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
相关产品
属于人寿保障产品,提供身故保险金、满期保险金保障。
投保年龄:28天-65周岁
保险期限:15年
适合人群:个人
保障项目
1.身故保险金:有
2.满期保险金: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