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康惠保重大疾病保险
(在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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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长期重大疾病保障产品,提供100种重大疾病保障产品。
保险期限:
至70周岁/终身
缴费方式:
与保险公司约定
投保年龄:
0-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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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在等待期以后经百年人寿认可的医院首次确诊初次患上一种或多种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100种重大疾病),百年人寿按照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以外的原因身故,百年人寿退还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合同效力终止。 |
保险方案
需求分析
保险方案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保费(元) | |
主险 | 百年康惠保重大疾病保险 | 至70周岁/终身年 | 20年 | 3950 |
附加险 | 百年附加康惠保特定疾病保险 | 至70周岁/终身年 | 20年 | 1400 |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500000 | 在等待期以后经百年人寿认可的医院首次确诊初次患上一种或多种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100种重大疾病),百年人寿按照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以外的原因身故,百年人寿退还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合同效力终止。 |
特定疾病保险金 | 500000 | 在等待期以后经百年人寿认可的医院首次确诊初次患上一种或多种合同所约定的特定疾病(30种特定疾病),百年人寿按合同基本保额的25%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但给付以一次为限,合同效力终止,主合同基本保额不变。 |
特定疾病豁免保费 | 500000 | 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后,百年人寿将豁免合同及其所附于的主合同的特定疾病确认日后的下一保单年度及以后余下各期的保险费,合同效力终止。 |
详细介绍
提醒:此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是由沃保网组织保险专家进行整理的,更详细的内容请查阅该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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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健康保障产品,提供重度疾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少儿特定疾病关爱保险,...
投保年龄:30天~65周岁
保险期限:终身
适合人群:个人
保障项目
1.基本责任:有
2.可选责任一:有
3.可选责任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