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125种,赔付100%基本保额*1次 |
中症疾病保险金 | 30种中症不分组,无间隔期,每次赔付60%基本保额,重疾理赔后,非同同组中症还能继续保障。终身版,中度疾病与轻度疾病累计最多赔付6次,保至70岁及保30年,赔付3次。 |
轻症疾病保险金 | 43种轻症不分组,无间隔期,每次赔付30%基本保额,重疾理赔后,非同同组轻症还能继续保障。终身版,中度疾病与轻度疾病累计最多赔付6次,保至70岁及保30年,赔付3次。 |
“恶性肿瘤——重度”拓展保险金 | 恶性肿瘤——轻度”或“原位癌”后首次重疾确诊为“恶性肿瘤——重度”,赔付50%基本保额,此保障仅限终身版。 |
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 | ①少儿特定疾病关爱保险金:20种少儿特定疾病,赔付限1次,终身版第1年额外赔付50%,第2年100%,第3年开始130%;保至70岁,额外赔120%;保30年,额外赔100%。 ②少儿罕见疾病关爱保险金:20种少儿罕见疾,赔付限1次。终身版第1年额外赔付100%,第2年170%,第3年开始210%;其他版本额外赔200%。 |
可选责任 | 重大疾病多次给付保险金:可选 终身版:120%/120%/150%基本保额,其他版本:120%/150%/200%基本保额。 情形一:仅选择重度疾病多次保险金,每次赔付期间隔期1年。情形二:同时选择重度疾病多次保险金和“恶性肿瘤——重度”医疗津贴,若前次重度疾病非“恶性肿瘤——重度”,后经专科医生确诊本合同所指的“恶性肿瘤——重度”,间隔期为180天,其他情形,间隔期1年。保至70岁版本,若被保险人在70岁前赔付过重疾,则重度疾病多次给付保险金终身有效。 身故/全残保障:可选 18岁前赔付已交保费与现价取大,18岁后身故赔付100%基本保额。 疾病关爱保险金:可选 终身版及保至70岁:60岁前,重/中/轻症额外赔60%/20%/10%保额。 保30年,保单前10年,重/中/轻症额外赔60%/20%/10%保额。 “恶性肿瘤——重度”医疗津贴保险金:可选
终身版,癌症-癌症间隔期3年,非癌-癌间隔期180天,赔付120%基本保额,其他版本癌症-癌症间隔期1年,非癌-癌间隔期180天,依次赔40%/40%/20%基本保额。保至70岁版本,70岁前确诊首次重疾,该保障终身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