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长城臻爱一生年金保险特点:
1、终身给付
“臻爱一生”特别生存金、年金、养老年金、身故保险金四重关爱,保障不同人生阶段资金需求。
2、阶梯递增,爱意累增
“臻爱一生”产品在给付过特别生存保险金之后,60岁之前,每年给付1倍的基本保险金额;60-69周岁给付1.5倍基本保险金额;70-79周岁给付2倍基本保险金额;80岁以后给付2.5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比例成阶梯式提升。
3、生命等长,金生利享
“臻爱一生”产品保险期限为终身,生存利益与生命等长,活的越久,享的越多;让生命有价值、有尊严;让晚年更幸福、更安康。
4、万能添利,资金积累
可自由选择“长城臻爱一生年金保险”与“长城金钥匙年金保险B款(万能型)”或“长城金瑞终身寿险(万能型)”搭配购买组成保险产品计划,双轮驱动实现资金积累。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特别生存保险金 | 第五个及第六个保险单周年日按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年交保险费乘以相应的特别生存保险金给付比例向特别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特别生存保险金。
特别生存保险金给付比例:一次交清,10%;3年交,30%;5年交,50%;10年交,100%。 |
年金 | 保险公司将于该保险单周年日按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年金受益人给付年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或被保险人生存至59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 |
养老年金 | 年满60周岁后, 且保险单生效满7周年,将于保险单周年日按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乘以相应的养老年金给付比例向养老年金受益人给付养老年金。
养老年金给付比例:60-69周岁,1.5;70-79周岁,2;80周岁以上,2.5。 |
身故保险金 | 保险公司按,现金价值、已交保险费年度数年交保险费,二项中的较大者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0-65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犹豫期:15日
交费期间:一次交清、3/5/10年交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主险合同成立或者主险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更多详情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