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生存保险金; 本产品有两个计划,计划A的交费年期为6年,计划B的交费年期为10年。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以下两项中较大者的105%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高度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高度残疾,我们按以下两项中较大者的105%向高度残疾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88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我们按保险单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向满期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满期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生存保险金 | 本产品有两个计划,计划A的交费年期为6年,计划B的交费年期为10年。 (1)计划A:自第六个保单周年日起若生存,每年按基本保额的20%给付生存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高度残疾或生存至87周岁。 (2)计划B:自第十个保险单周年日若生存,每年按基本保额的20%给付生存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高度残疾或生存至87周岁。 |
满期保险金 | 生存至保单满期日,按基本保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
身故保险金 |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以下两项较大者的105%支付身故保险金:1)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扣除累计已给付的生存保险金后的余额;2)保险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 |
高度残疾保险金 | 被保险人高度残疾,按以下两项中较大者的105%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合同终止: (1) 累计已交保费(无息)扣除累计应领取的生存保险金(无息)后的余额;(2) 保险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 |
投保须知
保险期间:
保障合同至被保险人88周岁
缴费方式:
分为6年期、10年期交费
责任免除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
3) 被保险人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或者本主险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谁能保
保哪些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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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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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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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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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20% (保单生效第6年起每年领取一次直至身故、高残或生存至87周岁) |
计划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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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20% (保单生效第10年起每年领取一次直至身故、高残或生存至87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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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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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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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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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已领取生存金)×105%或保单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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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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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已领取生存金)×105%或保单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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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被保险人因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具体以生效保单条款为准,以上仅供参考)
多少钱
张先生30周岁为自己投保“长城福寿双全年金保险”,选择基本保额10万元,交费期间10年,年交保费54950元,保障至88周岁。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