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长城吉康人生重大疾病保险(挚爱版)2021的优点:
1、病种全面加倍呵护
承保病种100种重疾+25种中症+42种轻症,承保病种全面丰富,加倍呵护客户健康。
2、缴费期间选择灵活
这款产品的缴费期间为趸交/5/10/15/20/30年交六种,大家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缴费期间,选择灵活。
3、拥有豁免压力锐减
被保险人等待期后罹患轻症/中症/重疾将豁免后续应缴保费,减轻罹患疾病后的缴费压力。
4、身故保额高
18岁前身故或者全残,赔付300%已交保费。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轻症疾病保险金 | 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轻度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次数以三次为限。 |
中症疾病保险金 | 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中度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次数以两次为限。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次数以两次为限,间隔期为1年。 |
少儿特定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 | 25周岁(含)前, 按基本保险金额额外给付青少儿特定疾病额外保险金。 |
成人特定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 | 26周岁(含)至60周岁(含)之间,基本保险金额额外给付成人特定疾病额外保险金。 |
疾病终末期保险金 | 1、未满18周岁,给付身故或全残时主险合同已交保险费年度数×年交保险费(无息)的3倍。
2、已满18周岁,给付身故或全残时主险合同基本部分对应的基本保险金额。 |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1、未满18周岁,给付身故或全残时主险合同已交保险费年度数×年交保险费(无息)的3倍。
2、已满18周岁,给付身故或全残时主险合同基本部分对应的基本保险金额。 |
轻度疾病、中度疾病、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 | 轻症、中症、重症豁免保险费。 |
较重急性心肌梗死或严重脑中风后遗症特别保险金 | 按再次确诊时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较重急性心肌梗死或严重脑中风后遗症特别保险金。 |
恶性肿瘤-重度特别保险金 | 按再次确诊时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恶性肿瘤-重度特别保险金。 |
特别关爱身故保险金 | 身故之日距首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给付比例:不满1年,0%;满1年但不满2年,25%;满2年但不满3年,50%;满3年但不满4年,75%;满4年,100%。 |
极重度疾病额外保险金 | 按确诊时可选责任对应的基本保险金额额外给付极重度疾病额外保险金。 |
住院关爱津贴保险金 | 年满60周岁,按主险合同基本部分对应的基本保险金额的0.1%乘以被保险人实际住院天数给付住院关爱津贴保险金。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出生满30-60岁
保障期间:终身
缴费期间:趸交/5/10/15/20/30年
责任免除
因下列第(一)项至第(七)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主险合同成立或者主险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更多详情见条款。
保险方案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保费(元) | |
主险 | 长城吉康人生重大疾病保险(挚爱版)2021 | 终身 | 20年 | 4860 |
长城安心无忧百万医疗保险 | 1年年 | 1年 | 267 |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轻症疾病保险金 | 60000 | 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轻度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次数以三次为限。 |
免赔额1万以上的百万保额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 2000000 | 您为被保险人首次投保或非连续投保主险合同时,自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含第30日)称为等待期。 续保或者因意外伤害并经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必须进行治疗的无等待期。 |
一般医疗保险金 | 2000000 | 在主险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经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所患疾病必须接受治疗的,保险公司对合同约定的四项医疗费用,按主险合同的约定给付一般医疗保险金,包括住院医疗费用、特殊门诊医疗费用、门诊手术医疗费用。 |
中症疾病保险金 | 100000 | 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中度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次数以两次为限。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200000 | 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次数以两次为限,间隔期为1年。 |
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 | 2000000 | 在主险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经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初次患主险合同约定的一种或多种重大疾病,必须接受治疗的,对住院医疗费用、特殊门诊医疗费用、门诊手术医疗费用和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四项医疗费用,保险公司首先按照一般医疗保险金的约定给付一般医疗保险金,当累计给付金额达到一般医疗保险金的基本保险金额后,保险公司按主险合同的约定给付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对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主险合同的约定给付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 |
5年内保证续保 | 0 | 自首次投保生效日期五年为一个保证续保期间,在保证续保期间内享有如下,保证续保权:不会因为一个被保险人健康状况或历史赔付情况而拒绝续保/不会因为产品停售而拒绝您续保。 |
少儿特定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 | 200000 | 25周岁(含)前, 按基本保险金额额外给付青少儿特定疾病额外保险金。 |
成人特定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 | 200000 | 26周岁(含)至60周岁(含)之间,基本保险金额额外给付成人特定疾病额外保险金。 |
疾病终末期保险金 | 200000 | 1、未满18周岁,给付身故或全残时主险合同已交保险费年度数×年交保险费(无息)的3倍。
2、已满18周岁,给付身故或全残时主险合同基本部分对应的基本保险金额。 |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200000 | 1、未满18周岁,给付身故或全残时主险合同已交保险费年度数×年交保险费(无息)的3倍。
2、已满18周岁,给付身故或全残时主险合同基本部分对应的基本保险金额。 |
轻度疾病、中度疾病、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 | 4860 | 轻症、中症、重症豁免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