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产品特色
灵活搭配,可以附加本公司多种险种保障,组成完善的保障组合分享红利,
·保险责任
一、身故保险金
二、高残保险金
三、满期保险金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身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身故,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高残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身体高度残疾,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高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保险案例
丹先生,30周岁,未婚,现在一家大型国企工作,年收入10万元左右。他购买了10万元的长生瑞丰两全保险(分红型),交费期限为20年,每年付出4958元的保险费,能享有保障具体如下: 保险利益在未来20年的保障期间内,丹先生始终享有:
身故保险金给付:10万元
高残保险金给付:10万元
期满保险金给付:10万元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30天-60岁
保险期间:5/10/15/20/30年,至50/55/60/65/70/88岁
交费期限:1/15/20/30年,交费至50/55/60/65/70岁
交费方式:趸交/年交
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而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日起二年内或本合同最后复效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谁能保
多少钱
丹先生,30周岁,未婚,年收入10万元左右。他购买了10万元保额的长生瑞丰两全保险(分红型),交费期限为20年,每年付出4958元的保险费。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保哪些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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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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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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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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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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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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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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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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