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第一部分 财产损失保险
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的的直接物质损失或灭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本保险所称自然灾害是指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风暴、暴雨、洪水、水灾、冻灾、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
本保险所称意外事故是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的突发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火灾和爆炸。
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也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保险事故发生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二)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四)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或按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额。
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第二部分 第三者责任保险
保险责任
在本保险期间内,若本保险单中列明的保险标的因被保险人管理上的疏忽或过失而造成下列损失或费用,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人根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范围
责任免除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责任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其雇员或其广告安装单位的故意行为、重大过失或违法行为;
(二)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三)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四)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
(五)国家机关的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
(六)罚款、罚金及惩罚性赔款。
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单中列明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责的免赔额;
(二)被保险人的各种间接损失;
(三)不在保险标的清单中保险标的范围以内的财产、费用及其对应的第三者责任损失;
(四)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一切损失、费用和责任。
投保须知
保险期间
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列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谁能保
不保哪些
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因受潮、锈蚀、风蚀、虫咬、日晒、自然磨损或其他渐变原因造成的损失;
(二)因地震、海啸、冰雹造成的损失;
(三)因他人盗窃、抢劫或恶意破坏造成的损失;
(四)因保险标的自身缺陷、自身特性所造成的损失;
(五)正常的损耗及正常的加固、维修费用。
保哪些
保障为抢救广告设施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且合理的措施而造成的损失也可按约定提供赔偿。
保障为防止或减少广告设施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且合理的费用可按约定提供赔偿。
自然灾害:指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风暴、暴雨、洪水、水灾、冻灾、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
意外事故: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的突发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火灾和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