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根据保险条件和责任免除,本保险负责赔偿被保险财产的一切直接损失,但对被保险人,财产所有人或管理人
未克尽职责而造成的损失不负责赔偿。
范围
投保须知
保险期间
责任免除
本保险对以下各项不负赔偿责任:
(一)由于地震或火山爆发或由此而引起的火灾、爆炸、海啸所造成的损失或产生的费用。
(二)为作业目的而完全故意沉没钻井船造成的损失或费用;这种沉没不构成本保险下的碰撞、触礁、沉没或
搁浅。
(三)为控制其他钻井船、平台或设施的喷火、塌陷等而挖掘救护井所造成的损失和费用,除非立即通知承
保人这类用途并加付保费。
(四)不论是施救费用或其他索赔,任何在控制或为控制井喷塌陷或为熄灭井喷造成的火灾而产生的费用、耗
用或牺牲的财产。
(五)由于延迟或丧失使用所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六)损耗、变质、金属疲劳、机器损坏、由于气温引起的膨胀或收缩、腐蚀、生锈、电解、设计错误。本保
险也不负责赔偿任何由于内在缺陷而引起的损失或损毁所产生的修理或置换费用。
(七)由于电路损坏或干扰而造成的发电机、振荡器、电灯、马达开关和其他电气设备的损失,除非这些损失
是由于不属本条款责任免除内的所指明的电气设备外部的承保危险所造成。但本条款对火灾所引起的物质损失
仍予以负责。
(八)非属碰撞责任条款承保的第三者责任。
(九)有关搬移财产,清理场地或障碍物的索赔,而不论是否为法律、法令或规章等所要求。
(十)地下或水下部分钻柱的损失,除非该损失是承保危险所致的火灾、井喷、塌陷或钻井船的全损所直接造
成。对留在井内及已完工油井、气井的钻柱不负责任。
井喷是指因地下压力所致钻井液突然、意外、无控制和连续性地从油气井下向地面涌溢后引起油、气或水从井
中连续不断、无控制地喷射出地面。
塌陷是指由于腐蚀,无节止外流的油、气或水的喷发而造成井周围地面盆状的塌落。
(十一)正在钻探或不在钻探的井或井眼。
(十二)实际使用的钻掘泥浆、水泥、化学物质及燃料、井中套管、钻杆。
(十三)未经提炼的油、气或其他原产品。
(十四)设计图案、计划、规格表或记录、被雇佣人员或其他人的个人物品。
(十五)钻井船底壳的铲锈和油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