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本公司按照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
自本合同第5个保单周年日零时起至本合同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在此期间内的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生存,本公司将按当日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将按以下两项金额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一、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二、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扣除本公司累计已给付的生存保险金后的金额。
投保人意外身故豁免保险费
一、如果投保人在本合同交费期间届满前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且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本公司将豁免自投保人身故时起本合同项下剩余的各期保险费,但不包括投保人身故之前本合同项下所欠交的保险费,也不包括本合同项下所有附加险合同(如有)的保险费:
(一)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
(二)投保人身故时未满60周岁。
二、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支付,同时本合同继续有效。
投保人意外永久完全残疾豁免保险费
一、如果投保人在本合同交费期间届满前因意外伤害导致永久完全残疾,且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本公司将豁免自投保人被鉴定为永久完全残疾时起本合同项下剩余的各期保险费,但不包括投保人被鉴定为永久完全残疾之前本合同项下所欠交的保险费,也不包括本合同项下所有附加险合同(如有)的保险费:
(一)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
(二)投保人被鉴定为永久完全残疾时未满60周岁。
二、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支付,同时本合同继续有效。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生存保险金 | 自合同第5个保单周年日零时起至合同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在此期间内的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生存,保险公司将按当日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 |
身故保险金 | 如果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将按以下两项金额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一、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二、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扣除保险公司累计已给付的生存保险金后的金额。 |
投保人意外身故豁免保险费 | 一、如果投保人在合同交费期间届满前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且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保险公司将豁免自投保人身故时起合同项下剩余的各期保险费,但不包括投保人身故之前合同项下所欠交的保险费,也不包括合同项下所有附加险合同(如有)的保险费: (一)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 (二)投保人身故时未满60周岁。 二、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支付,同时合同继续有效。 |
投保人意外永久完全残疾豁免保险费 | 一、如果投保人在合同交费期间届满前因意外伤害导致永久完全残疾,且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保险公司将豁免自投保人被鉴定为永久完全残疾时起合同项下剩余的各期保险费,但不包括投保人被鉴定为永久完全残疾之前合同项下所欠交的保险费,也不包括合同项下所有附加险合同(如有)的保险费: (一)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 (二)投保人被鉴定为永久完全残疾时未满60周岁。 二、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支付,同时合同继续有效。 |
责任免除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自本合同成立或本合同效力最后一次恢复之日起两年内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二、发生上述第(一)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将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三、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四、投保人因上述第(二)至(七)项情形之一导致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的,以及投保人因被保险人对投保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导致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的,本公司不承担豁免保险费的责任,但本合同继续有效。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0-70周岁
保险期间:至100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