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将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烟花爆竹意外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燃放烟花爆竹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包括其他人在燃放烟花爆竹过程中导致被保险人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单独且直接导致身故的,我们将按本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扣除累计已给付的烟花爆竹意外伤残保险金后的金额给付烟花爆竹意外身故保险金。
在我们给付烟花爆竹意外身故保险金后,本合同终止。
二、烟花爆竹意外伤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燃放烟花爆竹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包括其他人在燃放烟花爆竹过程中导致被保险人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单独且直接导致身体伤残的,且该伤残属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法医学会联合发布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中保协发[2013]88号,见附表)(以下简称“本标准”)中所列的伤残项目的,我们将根据该伤残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乘以本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的10%给付烟花爆竹意外伤残保险金。
我们向同一被保险人给付的烟花爆竹意外伤残保险金的累计金额最高为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的10%。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烟花爆竹意外身故保险金 | 若在燃放烟花爆竹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起一百八十 日内身故的,我们将按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扣除累计已 给付的烟花爆竹意外伤残保险金后的金额给付烟花爆竹意外身故保险金。 |
烟花爆竹意外伤残保险金 | 若在燃放烟花爆竹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 外伤害事故单独且直接导致身体伤残的,且该伤残属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法医学会联 合发布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中保协发[2013]88 号)中所列的伤残项目的,我们将根据该伤残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乘以合同载 明的保险金额的10%给付烟花爆竹意外伤残保险金 |
投保须知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故意自伤;被保险人猝死;
五、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六、被保险人因精神疾病患病或发作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而导致的意外;
七、在禁放时间燃放烟花爆竹;在禁放地点及周边禁放地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八、采用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九、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燃放行为。
发生上述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将不退还本合同已收保险费。
发生上述情形导致被保险人伤残的,本合同继续有效。
谁能保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自杀、自杀、猝死、精神疾病、在禁止时间或禁止地点燃放烟花、采用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燃放行为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保哪些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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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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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意外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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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已支付伤残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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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意外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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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人身伤残等级约定比例×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