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1、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本公司按照累计已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25%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本合同约定的全残的,本公司按照累计已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25%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3、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且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本合同约定的全残的,本公司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4、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遭受意外伤害,自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给付保险金,合同终止。
5、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1年后,且年满70周岁之前,以乘客身份搭乘或作为驾驶员驾驶自驾车时因交通事故遭受意外伤害,且自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给付保险金,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年内或被保险人年满70周岁后(含70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发生自驾车意外导致身故与全残,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保险金,合同终止。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满期保险金 | 若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我们按照累计已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25%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
身故全残保险金 | 若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合同约定的全残的,我们按照累计已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25%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
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若遭受意外伤害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合同约定的全残的,我们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保险金,合同终止。 |
公共交通意外身故全残保险金 | 若以乘客身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遭受意外伤害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给付保险金,合同终止。 |
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若自合同生效1年后,且年满70周岁之前,以乘客身份搭乘或作为驾驶员驾驶自驾车时因交通事故遭受意外伤害起180日内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给付保险金,合同终止。 自合同生效之日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年内或被保险人年满70周岁后(含70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发生自驾车意外导致身故与全残,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保险金,合同终止。 |
投保须知
投保范围:18-55岁
交费方式:月交、年交
交费期间:5年、10年
保险期间:30年或至70周岁
保险案例
陈先生,30周岁,某公司内勤人员。
谁能保
多少钱
陈先生,30周岁,选择投保德益金驾黄金组合,选择10年交,首年保费2712.3元,自驾车身故或全残最多给付40万,住院每日补贴150元。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自伤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参加高危运动、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食物中毒、医疗事故、精神疾病、故意斗殴、受酒精管制药物影响、被袭击被杀、违反安全乘坐规定、非法搭乘交通工具、乘坐或驾驶违法违规车辆、腰椎间盘突出症、牙齿治疗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保哪些
主险--德华安顾德益金驾两全保险保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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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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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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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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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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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或全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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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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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身故或全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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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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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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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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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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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生效1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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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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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生效满1年,未满7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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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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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满7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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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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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险--德华安顾附加德益金驾意外伤害住院津贴医疗保险保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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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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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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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住院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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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日额×住院天数 (一次意外引起的住院不超90天,累计不超500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