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提车保险
(在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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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期限:
保险期间分为 10 天或 30 天,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迄时间为准。
投保年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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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第六条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因
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 碰撞、倾覆、坠落;
(二) 火灾、爆炸、自燃;
(三) 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四) 暴风、龙卷风;
(五) 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六) 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七) 载运被保险机动车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驾驶人随船的情形)
。
第七条
车身划痕以及玻璃单独破碎,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八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
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
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范围
暂无说明
保险案例
费率表
责任免除
责任免除
第九条
被保险机动车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 自然磨损、朽蚀、腐蚀、故障、车轮单独损坏;
(二) 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三) 自燃仅造成电器、线路、供油系统、供气系统的损失;
(四) 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致使损
失扩大的部分;
(五) 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
(六) 被保险机动车所载货物坠落、倒塌、撞击、泄漏造成的损失;
(七) 被盗窃、抢劫、抢夺,以及因被盗窃、抢劫、抢夺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
属设备丢失;
(八) 应当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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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须知
提醒:此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是由沃保网组织保险专家进行整理的,更详细的内容请查阅该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