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免除
东吴基业常青(庆典版)增额终身寿险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高铁、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本合同成立或者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14 ;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15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16 ,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
17的机动车18;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身故或全残,我们按以下两项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之日或全残之日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2)被保险人身故之日或全残之日保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已交保险费; 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后(含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且在本合同最后一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之前身故或全残的,我们按以下两项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1)被保险人身故之日或全残之日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2)被保险人身故之日或全残之日保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已交保险费与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到达年龄对应的给付比例的乘积。 |
高铁、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后(含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且于7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7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以乘客身份乘坐高铁列车期间遭受高铁列车交通事故意外伤害,或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运营的客运民航班机期间遭受空难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含180日当日)因该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除按上述约定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之外,还将按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保险金额给付高铁、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