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从事建筑施工及与建筑施工相关的工作、或在施工现场或施工期限指定的生活区域内,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的,本公司就该被保险人该次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发生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且必须的医疗费用,在扣除约定的免赔额后,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若该被保险人已从当地社会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或其他途径获得补偿或给付,本公司对剩余未获补偿或给付的部分按上述规定给付保险金。同一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合理且必须的医疗费用的,本公司均按上述约定分别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但累计给付金额以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金额达到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时,本公司对该被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 若在从事建筑施工及与建筑施工相关的工作、或在施工现场或施工期限指定的生活区域内,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的,本公司就该被保险人该次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发生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且必须的医疗费用,在扣除约定的免赔额后,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若该被保险人已从当地社会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或其他途径获得补偿或给付,本 公司对剩余未获补偿或给付的部分按上述规定给付保险金。同一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合理且必须的医疗费用的,本公司均按上述约定分别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但累计给付金额以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金额达到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时,本公司对该被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
谁能保
多少钱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自伤自杀、斗殴、未遵医嘱、参加高危运动、妊娠流产分娩、精神和行为障碍、医疗事故、从事与建筑不相干获得、在指定区域外、不符合施工章程、停工期间意外、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责任免除
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自杀、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7.4)、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7.5)或驾驶无
有效行驶证(见7.6)的机动车;
(4)被保险人酗酒(见7.7)、斗殴、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见7.8)、违反规
定使用麻醉或精神药品;
(5)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7)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8)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见7.9)、跳伞、攀岩(见7.10)、蹦极、驾驶滑翔机或
滑翔伞、探险活动(见7.11)、摔跤、武术比赛(见7.12)、特技表演(见7.13)、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9)被保险人分娩、流产、宫外孕、不孕不育治疗、人工受精、怀孕、堕胎、
节育(含绝育)、产前产后检查以及由以上原因引起的并发症;
(10)被保险人患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
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
(11)在诊疗过程中发生的医疗事故(见7.14);
(12)被保险人在从事与建筑施工不相关的活动,或在施工现场或施工期限指定
的生活区域外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
(13)被保险人在施工过程中,因不符合施工章程规定而导致的意外;
(14)工程停工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
保哪些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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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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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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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支付合理费用-已从其他渠道报销部分-免赔额)×约定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