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大学教育金
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至年满21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期间内的任一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40%给付大学教育金。
深造准备金
被保险人在年满22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至年满24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期间内的任一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深造准备金。
婚嫁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年满25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60%给付婚嫁保险金。
立业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年满3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400%给付立业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已交保险费与身故时本合同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大学教育金 | 在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至年满21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期间内的任一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40%给付大学教育金。 |
深造准备金 | 在年满22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至年满24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期间内的任一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深造准备金。 |
婚嫁保险金 | 在年满25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60%给付婚嫁保险金。 |
立业保险金 | 在年满3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400%给付立业保险金,合同终止。 |
身故保险金 | 身故,保险公司按身故时合同已交保险费与身故时合同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受益人给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0-12周岁
保险期间:至30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