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提前给付附加保险
(在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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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生效起1年后被确诊为生命末期,给付主合同身故保险金的50%
保险期限:
与保险公司约定
投保年龄:
符合承保条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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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主合同的有效保险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在本附加条款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一年后,经医生确诊为生命末期,我们将按当时主合同身故保险金的50%给付提前给付保险金,同时本附加条款的效力终止。如果由于本附加条款所约定主合同的责任免除导致的生命末期,我们不承担给付提前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生命末期保险金 | 在主合同的有效保险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在本附加条款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 准)起一年后,经医生确诊为生命末期,我们将按当时主合同身故保险金的 50%给付提前 给付保险金,同时本附加条款的效力终止。如果由于本附加条款所约定主合同的责任免除导 致的生命末期,我们不承担给付提前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我们在履行上述保险责任的同时,将从给付的金额中扣除主合同中的未偿还欠款。 |
谁能保
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哪些
保什么 | 保多少 |
生命末期保险金 |
主合同身故保险金×50%-主合同的未偿还欠款 (在主合同的有效保险期间内,本保单生效起1年后确诊为生命末期可领取) |
不保哪些
本产品无免责部分内容,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
多少钱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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