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康裕终身寿险(分红型)
(停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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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人寿产品,身故和全残皆可赔付,可享公司分红收益。
保险期限:
终身
缴费方式:
与保险公司约定
投保年龄:
0-64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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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描述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如果在等待期内,首次发病并经医生确诊初次患有合同内所界定的任何一种疾病,我们将无息返还合同所有已交的保险费,同时合同终止。 如果在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医生确诊初次患有合同内所界定的重大疾病中的任何一种疾病,我们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约定比例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
全面保障保险金 | 如果在等待期内因首次发病的疾病,导致扩展性独立生活能力丧失,我们将无息返还合同已交的保险费,同时合同终止。 如果在等待期后,因首次发病的疾病导致扩展性独立生活能力丧失,我们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全面保障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
生命关爱提前给付保险金 | 如果在等待期内,首次发病并经医生确诊初次患有终末期疾病我们将无息返还合同所有已交的保险费,同时合同终止。 如果在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医生确诊初次患有终末期疾病,我们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约定比例给付生命关爱提前给付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
身故保险金 | 如果不幸身故,我们将按其身故时基本保险金额约定比例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
全残保险金 | 如果不幸全残,我们将按其全残时基本保险金额的约定比例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
祝寿金 | 如果在年满一百周岁后的第一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仍然生存,我们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祝寿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
保险案例
责任免除
请您注意,下列情形的发生将导致我们的责任免除:
(1)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疾病;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的;
(3)被保险人主动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两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
为能力人的除外;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恐怖活动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被保险人从事以下高风险运动:潜水、滑水、滑冰、滑雪、滑翔翼、跳伞、攀岩、探险、武术比赛
、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 年以上保费的,我们退还本合同的现
金价值。发生上述(2)至(7)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我们不承担身故保险金给付责任。我们将退还本合同
的现金价值,同时本合同终止。
发生上述(1)至(8)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全残,我们不承担全残保险金给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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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保
0-64周岁
多少钱
方先生,35岁,投保了百年康裕终身寿险(分红型) ,保额30万元,交费20年,年交保费13794元,保障至终身。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参加高风险运动、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保哪些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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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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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或全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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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1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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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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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1 周岁但未满2 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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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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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2周岁但未满3 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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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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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3周岁但未满4 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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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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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满4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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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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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此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是由沃保网组织保险专家进行整理的,更详细的内容请查阅该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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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人寿保障产品,提供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保障,可选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
投保年龄:18-70周岁
保险期限:终身
适合人群:个人
保障项目
1.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有
2.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