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的有效保险期间内,我们将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不幸身故,且此前未发生全残保险金给付,我们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约定比例给付身故保
险金,并退还我们收到保险金受益人的理赔申请书及相关理赔申请材料的下一个评估日的个人账户价值,
同时本合同终止。
二、全残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不幸全残,我们提供以下两种给付方式供您选择。(1)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约定比例给付全残保险金,并退还我们收到并同意保险金受益人的理赔申请书及
相关理赔申请材料的下一个评估日的个人账户价值,同时本合同终止。
(2)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约定比例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继续有效。且您今后领取部分账户价值或
退保时,我们将不收取任何费用。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身故保险金 | 如果不幸身故,且此前未发生全残保险金给付,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约定比例给付身故保 险金,并退还收到保险金受益人的理赔申请书及相关理赔申请材料的下一个评估日的个人账户价值, 同时合同终止。 |
全残保险金 | 如果不幸全残,提供以下两种给付方式供您选择。 (1)按基本保险金额的约定比例给付全残保险金,并退还收到并同意保险金受益人的理赔申请书及 相关理赔申请材料的下一个评估日的个人账户价值,同时合同终止。 (2)按基本保险金额的约定比例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继续有效。且您今后领取部分账户价值或 退保时,将不收取任何费用。 |
责任免除
请您注意,下列情形的发生将导致我们的责任免除:
(1)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疾病;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的;
(3)被保险人主动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两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
为能力人的除外;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被保险人斗殴,酗酒及故意自伤;
(9)被保险人从事以下高风险运动:潜水、滑水、滑冰、滑雪、滑翔翼、跳伞、攀岩、探险、武术比赛
、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
发生上述(1)至(7)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我们不承担身故保险金给付责任,我们将退还收到申
请书后的下一个评估日的现金价值,同时本合同终止。发生上述(1)至(9)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全残,我们不承担全残保险金给付责任。
谁能保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参加高风险运动、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多少钱
保哪些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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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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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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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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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 |
未满1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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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20%+个人账户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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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20%+个人账户价值 |
满1周岁但未满2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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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40%+个人账户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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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40%+个人账户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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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2周岁但未满3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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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60%+个人账户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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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60%+个人账户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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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3周岁但未满4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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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80%+个人账户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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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80%+个人账户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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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满4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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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个人账户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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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个人账户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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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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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1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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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20%+个人账户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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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20%+部分个人账户价值 (未领取个人账户价值,退保时免收手续费用) |
满1周岁但未满2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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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40%+个人账户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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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40%+部分个人账户价值 (未领取个人账户价值,退保时免收手续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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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2周岁但未满3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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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60%+个人账户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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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60%+部分个人账户价值 (未领取个人账户价值,退保时免收手续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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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3周岁但未满4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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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80%+个人账户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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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80%+部分个人账户价值 (未领取个人账户价值,退保时免收手续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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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满4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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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个人账户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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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部分个人账户价值 (未领取个人账户价值,退保时免收手续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