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发生疾病、达到疾病状态或产生医疗费用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更多详情见条款。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特定疾病医疗保险金 |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被保险人在接种单位完成接种用于防疫甲类或乙类法定传染病的疫苗后,发生该疫苗所防疫的疾病并因该疾病在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接受相关治疗,对被保险人的约定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给付特定疾病医疗保险金。 |
新冠肺炎确诊保险金 |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被保险人在接种单位完成接种保险合同约定新冠疫苗清单内的疫苗后,经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新冠肺炎,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约定的新冠肺炎确诊保险金额给付新冠肺炎确诊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
新冠肺炎住院津贴保险金 |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被保险人在接种单位完成接种保险合同约定新冠疫苗清单内的疫苗后,经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新冠肺炎,且必须接受住院治疗的,保险公司按以下约定给付新冠肺炎住院津贴保险金。 |
新冠肺炎重型或危重型确诊保险金 |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被保险人在接种单位完成接种保险合同约定新冠疫苗清单内的疫苗后,经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为新冠肺炎重型或危重型,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约定的新冠肺炎重型或危重型确诊保险金额给付新冠肺炎重型或危重型确诊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
新冠肺炎身故保险金 |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被保险人在接种单位完成接种保险合同约定新冠疫苗清单内的疫苗后,经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新冠肺炎,并因新冠肺炎直接导致被保险人自确诊新冠肺炎之日起180日内身故的,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约定的新冠肺炎身故保险金额给付新冠肺炎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0-60周岁
保险期间: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