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护理保险金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因意外原因,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若曾复效,则自最后复效之日)起180天后因非意外的原因,被保险人进入本合同约定的长期护理状态,并在观察期结束后仍处于长期护理状态的,本公司将在观察期结束后,给付护理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护理保险金按照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护理保险金=本合同下投保人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160%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内因非意外的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进入长期护理状态,本公司将无息退还投保人所交纳的全部保险费,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若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已进入观察期但仍未结束,并在观察期结束后仍处于长期护理状态的,本公司将在观察期结束后,给付护理保险金。
健康维护保险金
保险期间届满时,若被保险人生存、未处于观察期且本合同有效,或若被保险人处于观察期且本合同有效,观察期结束后生存且未处于长期护理状态的,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健康维护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疾病身故保险金
在被保险人的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患疾病而身故的,本公司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疾病身故保险金按照以下公式进行计算:疾病身故保险金=本合同下投保人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115%。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护理保险金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因意外原因,或自合同生效之日(若曾复效,则自最后复效之日)起180天后因非意外的原因,被保险人进入合同约定的长期护理状态,并在观察期结束后仍处于长期护理状态的,保险公司将在观察期结束后,给付护理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护理保险金按照以下公式进行计算:护理保险金=合同下投保人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160%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内因非意外的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进入长期护理状态,保险公司将无息退还投保人所交纳的全部保险费,同时合同效力终止。若在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已进入观察期但仍未结束,并在观察期结束后仍处于长期护理状态的,保险公司将在观察期结束后,给付护理保险金。 |
健康维护保险金 | 保险期间届满时,若被保险人生存、未处于观察期且合同有效,或若被保险人处于观察期且合同有效,观察期结束后生存且未处于长期护理状态的,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健康维护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
疾病身故保险金 | 在被保险人的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患疾病而身故的,保险公司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疾病身故保险金按照以下公式进行计算:疾病身故保险金=合同下投保人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115%。 |
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直接或间接导致被保险人进入长期护理状态或身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以及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6)被保险人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7)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8)战争、军事冲突、恐怖主义活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本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进入长期护理状态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本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进入长期护理状态或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险期间: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