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盛长安护理保险特点:
一、满期领取,身故给付
满期时生存或保险期间内身故,可按约定领取满期金或身故金,领取金额为已交保险费年度数乘以主险基本保险金额及对应年交保险费之和的120%。
二、双重保障,加倍呵护
因疾病或意外导致的伤残,每年都会给付护理保险金。长期护理保险金涵盖20种特定疾病和约定意外伤残,意外伤残长期护理保险金双倍给付。
三、保证给付,关爱延续
长期护理保险金可以选择保证给足5年或10年,若领取护理金期间内身故,剩余的长期护理保险金将作为被保人的遗产一次性结算给受益人。
四、特定疾病,额外关怀
首次确诊特定阿尔茨海默病、或特定原发性帕金森病并满足护理状态,额外给付20%附加险基本保额的特别护理保险金。
五、特色关怀,照护无忧
给付首次长期护理保险金的同时,一次性给付等值于主附险各自基本保额对应已交保费之和的护理关怀保险金。
六、增值服务,护理周全
工银安盛盛长安两全险的服务特别精致,从院前、院中、院后,从头到脚的,全方面专业的护理服务,让患者家属更省心,也不用特地请假照顾患者。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护理保险金 | 护理金最长可以领10年,具体月领还是年领,可与保险公司协定,护理金保障范围包括20种特定疾病和意外伤残,如果是意外导致的护理状态,按2倍护理金理赔;如果是特定阿尔茨海默病、或特定原发性帕金森病导致的护理状态,额外再加20%护理保险金。 |
保险案例
安女士40岁,为自己投保了“盛长安”两全险,附加护理险保额50万元,交30年,保至80周岁,每年保费5071.26元,护理保险金领取期限选择5年,按月领取。
假设1:
安女士60岁时被确诊为“阿尔茨海默病”,随即启动了增值服务,在家人的照顾和专业的护理服务的协助下,病情得以控制并得到延缓。
假设5年后达到合同约定的“特定阿尔茨海默病’及其对应的护理状态要求,需要请专人专护进行全方位的照护,安女士无需缴纳剩余5年的保费(约2.54万元),且可以获得如下理赔:
(1)护理关怀保险金:126781.5元
(2)特别护理保险金:一次性10万元
(3)特定疾病长期护理保险金:每月领取8500元,每年合计领取102000元,5年共计510000元,用于持续护理所需,从经济上减轻家人的负担。
三项合计金额为:73.68万元。
假设2:
安女士健康生存至80周岁,可领取182565.36元的满期金,尽享无忧无虑的晚年。
投保须知
附加盛长安护理险的投保须知:
承保年龄:同主险
保障期限:与保险公司协定
交费方式:与保险公司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