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须知
工银安盛百万保驾两全保险(卓越版)投保须知:
承保年龄:18-60周岁
保障期间:30年/保至75周岁
缴费方式:分期,可选5/10/20年缴
等待期:不涉及等待期
犹豫期:15天
基本保额:最低10万元,以10万元为单位递增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发生合同所约定的全残项目之一,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已交保险费乘以到达年龄对应的比例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到达年龄对应的给付比例为: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到达年龄在18-40周岁,比例为160%;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到达年龄在41-60周岁,比例为140%;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到达年龄在61周岁及以上,比例为120%。
注:到达年龄=被保险人投保时的年龄+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保单年度数-1。 |
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事故而身故或发生合同所约定的全残项目之一,保险公司按约定进行赔付,合同效力终止。选择保至75周岁,赔付100%约定保额;选择保30年,被保险人身故/全残时到达年龄未满75周岁赔付100%基本保额,到达年龄已满75周岁赔付50%基本保额。 |
特定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以乘客身份乘坐特定交通工具或驾驶特定交通工具时发生意外,导致身故或发生合同所约定的全残项目之一,保险公司按约定进行赔付。具体包含的交通工具及对应的赔付比例为: 水陆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选择保至75周岁,赔付10倍基本保额;选择保30年,被保险人身故/全残时到达年龄未满75周岁赔付10倍基本保额,到达年龄已满75周岁赔付5倍基本保额。 自驾车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选择保至75周岁,赔付10倍基本保额;选择保30年,被保险人身故/全残时到达年龄未满75周岁赔付10倍基本保额,到达年龄已满75周岁赔付5倍基本保额。 租赁车或网约车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选择保至75周岁,赔付10倍基本保额;选择保30年,被保险人身故/全残时到达年龄未满75周岁赔付10倍基本保额,到达年龄已满75周岁赔付5倍基本保额。
航空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选择保至75周岁,赔付20倍基本保额;选择保30年,被保险人身故/全残时到达年龄未满75周岁赔付20倍基本保额,到达年龄已满75周岁赔付10倍基本保额。 |
法定节假日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在法定节假日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事故而身故或发生合同所约定的全残项目之一, 保险公司按约定进行赔付,合同效力终止。选择保至75周岁,赔付10倍基本保额;选择保30年,被保险人身故/全残时到达年龄未满75周岁赔付10倍基本保额,到达年龄已满75周岁赔付5倍基本保额。 |
电梯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电梯,在电梯的轿厢内或扶梯或传送带上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事故而身故或发生合同所约定的全残项目之一, 保险公司按约定进行赔付,合同效力终止。选择保至75周岁,赔付10倍基本保额;选择保30年,被保险人身故/全残时到达年龄未满75周岁赔付10倍基本保额,到达年龄已满75周岁赔付5倍基本保额。 |
高空坠物或高空抛物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高空坠物或高空抛物而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事故而身故或发生合同所约定的全残项目之一,保险公司按约定进行赔付,合同效力终止。高空坠物或高空抛物的责任认定以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事故证明及法医学司法鉴定书为准。选择保至75周岁,赔付10倍基本保额;选择保30年,被保险人身故/全残时到达年龄未满75周岁赔付10倍基本保额,到达年龄已满75周岁赔付5倍基本保额。 |
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合同约定的重大自然灾害而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事故而身故或发生合同所约定的全残项目之一, 保险公司按约定进行赔付,合同效力终止。选择保至75周岁,赔付30倍基本保额;选择保30年,被保险人身故/全残时到达年龄未满75周岁赔付30倍基本保额,到达年龄已满75周岁赔付15倍基本保额。 |
满期保险金 | 被保险人于合同的满期日当日24时生存、且合同有效,保险公司按合同满期时的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已交保险费给付“满期金”,合同效力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