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如果您正在为您和家人的幸福生活努力打拼,那么请千万注意不要让一场大病让多年的苦心经营回到原点。完美金生保障计划,关键时刻给您充足的资金支持,守护您健康顺利,完美今生!
完美金生保障计划,由一款两全寿险和一款重大疾病附加险组合而成,定期投保、定额保障,涵盖人寿、全残、重疾等全面高额的保障和储蓄功能,更具有创新的三大特色。
产品特色
6种重大疾病保障,全面呵护
另有7种重大疾病,双倍给付
特别护理津贴,凸现人性关怀
满期生存,享受完美今生
身故、全残保障,保驾护航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身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予受益人,本合同保险责任终 止。 |
全残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发生条款释义的残疾项目之一时,我们将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全残保险金” 予被保险人,本合同保险责任终止。 |
满期保险金 |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限届满且本合同有效,我们按本合同约定的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予您,本 合同保险责任终止。 |
A类重大疾病保险金 | 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或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 90 天后,按下列一十六种疾病 的定义和诊断标准,被专科医生或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首次诊断为患有下列 A 类重大 疾病的(无论一种或多种),且自首次诊断日起存活 28 天或以上的,我们将按本附加合 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的 10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予被保险人。 |
B类重大疾病保险金 | 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 保险金额的 10%给付“特别护理津贴”予被保险人,本附加合同及主合同同时终止。 |
A类特别护理津贴 | 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或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 90 天后,按下列七种疾病的定 义和诊断标准,被专科医生或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首次诊断为患有下列 B 类重大疾病(无 论一种或多种),且自首次诊断日起存活 28 天或以上的,我们将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保险金 额的 20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予被保险人 |
B类特别护理津贴 | 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的 10% 给付“特别护理津贴”予被保险人,本附加合同及主合同同时终止。 |
保险案例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一、您、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违反刑事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四、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管制药品及毒品;
五、被保险人患有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毒(HIV 呈阳性);
六、已宣战或未宣战的战争、军事行动、恐怖主义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八、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日或复效日起2 年内(以较迟者为准)自杀。
发生上述情形时,我们将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净额,本合同效力终止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16周岁至45周岁
保险期间
10年、20年、30年
谁能保
保哪些
主险-金盛完美金生两全保险保哪些? | |
保什么 | 保多少 |
身故 | 约定保额 |
全残 | 约定保额 |
满期金 | 约定金额 |
附加险-金盛附加完美金生定期重大疾病保险保哪些? | ||
保什么 | 保多少 | |
观察期内 | 观察期外 | |
A类重大疾病 | 不承担责任 |
约定保额 (首次确诊日起存活28天或以上的可领取) |
A类特别护理津贴 | 不承担责任 | 约定保额×10% |
B类重大疾病 | 不承担责任 |
约定保额×200% (首次确诊日起存活28天或以上的可领取) |
B类特别护理津贴 | 不承担责任 | 约定保额×10% |
注:此计划为健康保障,疾病有90天观察期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受益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自伤、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未遵医嘱等;患遗传性疾病等;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多少钱
张先生今年30岁,购买了10万保额“完美金生”保障计划,交费30年,年交保险费2,575元,保险期间30年。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