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产品特色
低额保费 高额补贴
收入补偿 人性关怀
人员增减 方便快捷
理赔服务 优质高效
保障利益
身故保险金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经医生诊断必须住院治疗,我们给付的保险金=实际住院日数ד每日住院现金收入保障”;被保险人因疾病经医生诊断必须住院治疗时,我们给付的保险金=(实际住院日数—3日)ד每日住院现金收入保障”每次住院最高给付日数以180日为限。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住院津贴保险金 |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经医生诊断必须住院治疗,我们给付的保险金= 实际住院日数ד每日住院现金收入保障”;被保险人因疾病经医生诊断必须住院治疗时,我们给付 的保险金=(实际住院日数-3 日)ד每日住院现金收入保障”。 |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住院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被保险人本人或您的故意行为致使被保险人受到伤害、患病住院;
二、被保险人触犯刑事法律法规;
三、被保险人醉酒、自杀、故意自伤;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五、被保险人精神疾病或其所致事故;
六、被保险人怀孕、流产或分娩及其所引致的并发症(但因遭受意外伤害所致,不在此限),或因人工受孕、不孕症、非以治疗为目的之避孕及绝育手术导致住院的;
七、被保险人因牙齿护理、治疗或手术,或因镶补牙齿、装设假齿、假肢、假眼、助听器或其它附属品导致住院的;
八、被保险人因美容手术、外科整形(但因遭遇意外伤害所致之必要外科整形,不在此限)、视力矫正、择期手术、先天性畸形矫治导致住院的;
九、被保险人疗养、特别护理、静养、康复性治疗、物理治疗或心理治疗;
十、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处方药物、管制药品或毒品;
十一、被保险人从事或参与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十二、被保险人患有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毒(HIV 呈阳性)期间;
十三、已宣战或未宣战的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十四、被保险人从事或参与恐怖主义活动、邪教组织活动。
发生以上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投保须知
本附加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必须身体健康、能正常生活、工作、学习或劳动。
谁能保
保哪些
保什么 | 保多少 | |
住院补贴 | 意外 | 实际住院天数×住院日补贴 |
疾病 | (实际住院天数-3)×住院日补贴 |
注:此产品为医疗保障,疾病有30天观察期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的故意行为、故意犯罪、自杀、自伤、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参加高风险运动等;未遵医嘱等;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精神疾病或其所致事故;怀孕、流产或分娩及其所引致的并发症等;因牙齿护理、治疗或手术等导致住院的;因美容手术、外科整形等导致住院的;疗养、特别护理、静养等;从事或参与恐怖主义活动、邪教组织活动;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