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无论是商务出行,还是上、下班途中,又或是旅行度假,我们都为您的员工在搭乘公共交通工具途中因意外事故遭受伤害,提供有力的保障,并且我们的保障计划可以由您自由选择搭配,使企业能根据自身的经济能力,获得最合适的保险计划。
工银安盛人寿团体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保险:- 成本低廉 保障全面
- 覆盖面广 特别关爱
- 保障延续 物超所值
- 交通风险 有效转移
- 人员增减 方便快捷
- 理赔服务 优质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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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在乘坐所选择保险责任范围内对应的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因遭受意外事故,并自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事故身故的,我们按其所投保的该类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所对应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我们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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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在乘坐所选择保险责任范围内对应的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因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事故造成本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表》所列残疾项目之一的,我们按该表所列比例乘以其所投保的该类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所对应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身故保险金 | 保险期间内因乘坐客运交通工具导致意外身故的,给付保险金额 |
意外伤残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被保险人 因该事故致成本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以下简称“评定标准”)所列伤残项目 者,我们依照“评定标准”规定的评定原则对其伤残程度等级进行评定, 并按评定结果所 对应该标准规定的给付比例乘以意外伤害发生当年度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 保险金予本合同意外伤残保险金受益人。如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治疗仍未结 束的,则按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 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
投保须知
投保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至60周岁(续保可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生活、工作或学习的投保团员。
2、投保时,被保险人人数应当占团体符合投保条件人数总数的75%以上,且不得少于5人。
责任免除
谁能保
保哪些
保什么 | 保多少 |
意外身故 | 保险金额-已领取伤残金 |
意外残疾 | 保险金额×人身伤残等级约定比例 |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醉酒、自伤、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参加高风险运动等;患精神疾病、猝死等;因流产、分娩、整容等导致的医疗事故;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