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安盛人寿百万保驾优越版两全保险
(在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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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长期意外保障产品,提供自驾车、水路公共交通、航空、电梯、重大自然灾害、法定节假日、租赁车等意外造成的身故或全残,期满还可领满期金。
保险期限:
30年
缴费方式:
与保险公司约定
投保年龄:
18-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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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18-60周岁
保障期限:30年
保障期限:30年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未满40周岁,领取1.6倍已交保费;41-60周岁身故。领取1.4倍已交保费;满61周岁,领取1.2倍已交保费。 |
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事 故而身故或发生合同所约定的全残项目之一,若身故或全残时未满 75 周岁,则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予受益人,合同效力终止;若身故或全残时已满 75 周岁,则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的 50%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予受益人,合同效力终止。 |
驾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驾驶或乘坐非营运 ...的乘用车 .... 7,在车厢内遭受交通意外伤害事故,并在 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事故而身故或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全残项目之一,若被保险人身故 或全残时未满 75 周岁,则我们按本合同约定的 10 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自驾车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予受益人,本合同效力终止;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已满 75 周岁,则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 5 倍基本保 险金额给付自驾车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予受益人,合同效力终止。 |
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 |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以乘客身份搭乘民航客机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事故而身故或发生合同所约定的全残项目之一,若身故或全残时未满 75 周岁,则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 10 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航空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予受益人, 合同效力终止;若身故或全残时已满 75 周岁,则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 5 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 航空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予受益人,合同效力终止。 |
水陆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 |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营运 的水陆公共交通工具 水陆公共交通工具 而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事故而身故或发生合同所约定的全残项目之一,若 身故或全残时未满 75 周岁,则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 10 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水陆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 保险金予受益人,合同效力终止;若身故或全残时已满 75 周岁,则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 5 倍 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水陆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予受益人,合同效力终止。 |
法定节假日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在法定节假日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事故而身故或发生合同所约定的全残项目之一,若身故或全残时未满 75 周岁, 则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 10 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法定节假日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予受益人,合同效力 终止;若身故或全残时已满 75 周岁,则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 5 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法定节假日 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予受益人,合同效力终止。 |
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险金 |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因合同约定的八种重大自然灾害而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事故 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事故而身故或发生合同所约定的全残项目之一,若身故或全 残时未满 75 周岁,则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 10 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予 受益人,合同效力终止;若身故或全残时已满 75 周岁,则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 5 倍基本保险 金额给付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予受益人,合同效力终止。 |
电梯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乘坐电梯,在轿厢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事故而身故或发生合同所约定的全残项目之一,若身故或全残时未满 75 周岁,则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 10 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电梯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予受益人,合同效力终止; 若身故或全残时已满 75 周岁,则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 5 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电梯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予受益人,合同效力终止。 |
满期保险金 | 期满没有身故或全残则返还已交保费 |
谁能保
18-60周岁
多少钱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保险方案
需求分析
保险方案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保费(元) | |
主险 | 工银安盛人寿百万保驾优越版两全保险 | 30年年 | 10年 | 1650 |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26400 | 未满40周岁,领取1.6倍已交保费;41-60周岁身故。领取1.4倍已交保费;满61周岁,领取1.2倍已交保费。 |
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100000 |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事故而身故或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全残项目之一,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未满75周岁,则我们按本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予受益人,本合同效力终止;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已满75周岁,则我们按本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予受益人,本合同效力终止。 |
驾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1000000 |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驾驶或乘坐非营运的乘用车,在车厢内遭受交通意外伤害事故,并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事故而身故或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全残项目之一,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未满75周岁,则我们按本合同约定的10倍基本保险金给付自驾车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受益人,本合同效力终止;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已满75周岁,则我们按本合同约定的5倍基本保险金给付自驾车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受益人,本合同效力终止。 |
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 | 1000000 |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搭乘民航客机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事故而身故或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全残项目之一,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未满75周岁,则我们按本合同约定的10倍基本保险金给付自驾车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受益人,本合同效力终止;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已满75周岁,则我们按本合同约定的5倍基本保险金给付自驾车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受益人,本合同效力终止。 |
水陆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 | 1000000 |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营运的水陆公共交通工具而遭受交通意外伤害事故,并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事故而身故或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全残项目之一,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未满75周岁,则我们按本合同约定的10倍基本保险金给付自驾车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受益人,本合同效力终止;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已满75周岁,则我们按本合同约定的5倍基本保险金给付自驾车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受益人,本合同效力终止。 |
法定节假日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1000000 |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在法定节假日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工银安盛人寿有限公司因该意外伤害事故而身故或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全残项目之一,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未满75周岁,则我们按本合同约定的10倍基本保险金给付自驾车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受益人,本合同效力终止;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已满75周岁,则我们按本合同约定的5倍基本保险金给付自驾车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受益人,本合同效力终止。 |
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险金 | 1000000 |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本合同约定的八种重大自然灾害而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事故而身故或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全残项目之一,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未满75周岁,则我们按本合同约定的10倍基本保险金给付自驾车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受益人,本合同效力终止;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已满75周岁,则我们按本合同约定的5倍基本保险金给付自驾车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受益人,本合同效力终止。 |
电梯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1000000 |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乘坐电梯,在轿厢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事故而身故或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全残项目之一,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未满75周岁,则我们按本合同约定的10倍基本保险金给付自驾车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受益人,本合同效力终止;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已满75周岁,则我们按本合同约定的5倍基本保险金给付自驾车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受益人,本合同效力终止。 |
租赁车或网约车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 | 1000000 |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驾驶或乘坐租赁车或以乘客身份乘坐网约车,在车厢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事故而身故或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全残项目之一,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未满75周岁,则我们按本合同约定的10倍基本保险金给付自驾车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受益人,本合同效力终止;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已满75周岁,则我们按本合同约定的5倍基本保险金给付自驾车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受益人,本合同效力终止。 |
豁免保险费 | 1650 |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投保人于年满65周岁前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内,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而被保险人仍生存的,则我们将自投保人身故后的下一期保险费交付日起开始,豁免本合同剩余交费期的应付续期保险费,获豁免的本合同续期保险费视为已交付,本合同继续有效。 |
满期金 | 16500 | 期满没有身故或全残则返还已交保费 |
详细介绍
提醒:此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是由沃保网组织保险专家进行整理的,更详细的内容请查阅该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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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年龄:18-55周岁
保险期限:与保险公司约定
适合人群:个人
保障项目
1.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有
2.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 :有
3.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有
4.特定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有
5.自驾车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有
6.航空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有
7.满期生存保险金:有
专属两全型人寿保障产品,提供身故和全残保障,包含私家车意外、水陆公共交通...
投保年龄:18-50周岁
保险期限:30年
适合人群:个人
保障项目
1.非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有
2.私家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有
3.水陆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有
4.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有
5.其他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有
6.满期生存保险金: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