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高度残疾或伤残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1.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更多免责详见条款。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意外伤残保险金 | 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因该意外伤害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伤残的,且伤残程度符合《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所列伤残等级项目之一的,保险公司按该标准所列的给付比例乘以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基本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
意外身故保险金 | 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因该意外伤害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故的,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基本保险金额向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
航空意外身故或高度残疾保险金 |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民航班机期间发生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因该意外伤害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达到合同所定义的高度残疾,除按合同的约定给付意外伤残或意外身故保险金外,保险公司还将按合同约定的航空意外伤害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航空意外身故或高度残疾保险金,合同终止。 |
客运公共汽车意外身故或高度残疾保险金 |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公共汽车期间发生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因该意外伤害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达到合同所定义的高度残疾,除按合同的约定给付意外伤残或意外身故保险金外,保险公司还将按合同约定的客运公共汽车意外伤害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客运公共汽车意外身故或高度残疾保险金,合同终止。 |
轨道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高度残疾保险金 |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轨道公共交通工具期间发生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因该意外伤害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达到合同所定义的高度残疾,除按合同的约定给付意外伤残或意外身故保险金外,保险公司还将按合同约定的轨道公共交通意外伤害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轨道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高度残疾保险金,合同终止。 |
水运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高度残疾保险金 |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水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发生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因该意外伤害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达到合同所定义的高度残疾,除按合同的约定给付意外伤残或意外身故保险金外,保险公司还将按合同约定的水运公共交通意外伤害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水运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高度残疾保险金,合同终止。 |
法定节假日意外身故或高度残疾保险金 | 被保险人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发生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因该意外伤害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达到合同所定义的高度残疾,除按合同的约定给付意外伤残或意外身故保险金外,保险公司还将按合同约定的法定节假日意外伤害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法定节假日意外身故或高度残疾保险金,合同终止。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18-65周岁
保险期间:≤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