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对被保险人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生存保险金
在本合同生效满两年时对应的保险单周年日及其以后每一个保险单周年日,若被保险人仍生存,本公司按照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二向投保人给付生存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或被保险人高度残疾或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87 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若投保人未以现金形式领取生存保险金,则生存保险金留存于本公司生存保险金累积帐户,并按本公司确定的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储存生息,在本合同终止或投保人申请时给付。
二、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18 周岁保险单周年日前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照下列两项较大者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1、该保险单年度末的保险单现金价值
2、投保人已经交纳的保险费(无息)
若被保险人于18 周岁保险单周年日后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照本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
三、高度残疾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18 周岁保险单周年日前发生高度残疾,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照下列两项较大者向被保险人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1、该保险单年度末的保险单现金价值
2、投保人已经交纳的保险费(无息)
若被保险人于18 周岁保险单周年日后发生高度残疾,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照本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
四、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88 周岁保险单周年日,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照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向投保人给付满期保险金。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生存保险金 | 在本合同生效满两年时对应的保险单周年日及其以后每一个保险单周年日,若被保险人仍生存,本公司按照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二向投保人给付生存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或被保险人高度残疾或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87 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若投保人未以现金形式领取生存保险金,则生存保险金留存于本公司生存保险金累积帐户,并按本公司确定的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储存生息,在本合同终止或投保人申请时给付。 |
满期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88 周岁保险单周年日,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照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向投保人给付满期保险金。 |
身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于18 周岁保险单周年日前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照下列两项较大者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 1、该保险单年度末的保险单现金价值 2、投保人已经交纳的保险费(无息) 若被保险人于18 周岁保险单周年日后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照本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 |
高度残疾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于18 周岁保险单周年日前发生高度残疾,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照下列两项较大者向被保险人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 1、该保险单年度末的保险单现金价值 2、投保人已经交纳的保险费(无息) 若被保险人于18 周岁保险单周年日后发生高度残疾,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照本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 |
保险案例
王先生,公司职员,30周岁,为自己购买了“光大永明连年喜年金保险”, 2004年5月28日保险单正式生效,保险金额10万元,交费期20年,每年交纳保险费6380元。王先生可享受的保障利益如下:
•从2006年5月28日开始,王先生每年可领取生存保险金2000元,直至王先生年满87周岁;
•王先生88周岁前身故,家人可领取身故保险金10万元;
•王先生88周岁前身体高度残疾,可领取高度残疾保险金10万元;
•王先生88周岁可领取满期保险金10万元。
生存 / 满期保险金领取示意图
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身故或残疾的,本公司不负保险金给付责
任:
1、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拒捕、打架;
3、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日起二年内或最后复效日起二年内自杀或故意自
伤;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件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件的机动
交通工具;
6、被保险人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期间;
7、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8、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因上述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时,本合同终止。除法律及本合
同另有规定外,本公司按【合同解除权】第二款处理。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被保险人出生30天至69周岁
保险期间:保障至被保险人88周岁
缴费方式:可灵活选择一次交清、10年交或20年交
谁能保
多少钱
王先生,公司职员,30周岁,为自己购买了“光大永明连年喜年金保险”,保险金额10万元,交费期20年,每年交纳保险费6380元。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感染艾滋、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保哪些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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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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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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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2% (保单生效第二年起,每年领取一次,被保险人身故、高残、年满87周岁则停止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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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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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1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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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现金价值或已交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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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满1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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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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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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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1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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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现金价值或已交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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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满1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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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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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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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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