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保
范围
保哪些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从事旅行社经营活动时,因疏忽或过失造成被保险人接待的境内外旅游者(以下简称“旅游者”)遭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支付的其它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公司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接待的境内外旅游者在旅行过程中发生下列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一)乘坐被保险人租用或自有的、从事合法客运的交通工具时发生交通事故;
(二)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海啸、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
(三)因食用被保险人提供或安排的餐饮发生食物中毒。
旅游者在旅行过程中发生上条约定的保险事故,导致身故、残疾、支付医疗费的,保险公司依照下列约定负责赔偿:
(一)旅游者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直接导致身故的,赔偿金额为保险单载明的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
旅游者身故前保险人已根据本条第(二)项约定支付残疾赔偿金的,赔偿金额为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扣除已支付赔偿后的余额。
(二)旅游者因遭受保险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直接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保险赔偿比例表》(简称《赔偿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赔偿金额为保险公司按该表所列赔偿比例乘以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如在180日内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进行赔偿。
1.旅游者因同一保险事故导致《赔偿比例表》一项以上残疾时,赔偿金额为各项残疾所对应的赔偿金额之和,以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为限。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赔偿其中一项残疾所对应的赔偿金额;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赔偿其中比例较高一项残疾所对应的赔偿金额。
2.旅游者本次保险事故所致残疾,如合并原有残疾后,可领取《赔偿比例表》所列较严重项目的残疾赔偿金的,保险公司按较严重的项目支付残疾赔偿金,但应扣除以前已支付的残疾赔偿金,或扣除原有残疾程度对应于《赔偿比例表》所列项目的残疾赔偿金。
(三)在境外发生保险事故的旅游者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内到医院进行治疗,保险公司按下列约定对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90日内发生的医疗及看护费用负责赔偿:
1. 在境外公立医疗机构接受治疗而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扣除每人1000元人民币免赔后,在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的范围内按80%比例进行赔偿。
2. 在境内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或者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所支出的符合保险单签发地政府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保险人在扣除每人100元免赔额后,在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的范围内按80%比例进行赔偿。
3. 保险期间届满时旅游者治疗仍未结束的,保险公司所负保险责任期限可按下列情况延长:门诊治疗者,自保险期间届满次日起计算,最多延长15日;住院治疗者,自保险期间届满次日起计算至出院之日止,最多延长60日。但任何情况下,保险人所负保险责任期间不能超过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90日。
4. 符合第1、第2或第3项条件住院治疗,经医生认定,确需他人看护的,保险公司对且仅对其一名看护人的食宿费在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范围内按以下标准给付看护保险金:境内治疗每天限额50元,境外治疗每天限额150元人民币,最长给付30天。
5. 对每一旅游者一次或者累计赔付的医疗和看护费用达到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时,本保险合同项下对该旅游者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接待的境内外旅游者持有效证件在旅行期间因遭受意外事故或者患急性病时,经保险公司委托的救援机构确认旅游者需要以下救助服务时,在保险单载明的每人紧急救援责任限额范围内,保险公司承担以下责任及其费用:
(一)紧急医疗转运
1.将旅游者转运到距保险事故发生地最近且最合适的所在地医院。
2.救援机构授权医生认为当地医院的医疗条件不能保证旅游者得到及时充分的医疗救助时,旅游者将被转运到其它医疗条件合适的所在地的医院或者邻近国家的医院。该次医疗转运责任终止。
3.在转运过程中,因病情需要,救援机构将派遣医护人员护送旅游者。
4.对旅游者的紧急医疗转运手段,以在事发地能够提供的最合适的手段为限。若以空运为转运方式,一般使用正常航班。若救援机构授权医生认为必要,可以包机或者使用医疗救护专用飞机运送旅游者。
(二)医疗遣返
对于在境外遭受意外事故或者患急性病的旅游者,保险公司承担以下责任和费用:
1.救援机构授权医生认为旅游者的伤势或病情已稳定,救援机构将安排旅游者乘坐正常航班返回中国境内。如救援机构授权医生认为必要,可以在转运旅游者回中国境内过程中提供医疗护送。
2.救援机构授权医生认为旅游者伤势或病情允许,救援机构将根据旅游者的指定安排其回到中国境内的国际机场。若未指定或者不能指定有关地点,旅游者将被送至离其居住地最近的国际机场。如救援机构授权医生认为旅游者在抵达中国境内时需入院治疗,旅游者将被送到上述国际机场所在地旅游者指定的任意一家医院。若旅游者未指定或者不能指定有关医院,旅游者将被送至保险人指定的医院,该次医疗遣返责任终止。
3.如救援机构授权医生认为旅游者的健康状况允许其乘坐正常航班返回中国,旅游者应使用其开始旅行时购买的原始回程机票。若旅游者无原始回程机票,则旅游者从所在地返回中国境内的单程机票费由旅游者自负。若旅游者所购买的原始回程机票,由于救援过程而过期失效,救援机构将承担旅游者的回程机票费。(三)担保住院期间医疗押金
在旅游者家属向保险人提供与住院押金等值的现金担保的情况下,保险人在4万元人民币额度内为旅游者提供境外住院期间医疗费用的担保,在2万人民币额度内为旅游者提供境内住院期间医疗费用的担保,但在本部分保险责任项下保险人不承担旅游者的任何医疗费用、护理费用及与担保相关的费用。
如果投保人同时投保了本保险合同的附加游客意外医疗费用保险或旅游者持有本保险公司签发的含有境外医疗责任的保单时,无须旅游者家属提供上述现金担保,保险人即可在相应的医疗保险金额内提供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担保。
(四)健康状况监控
救援机构在转运过程和旅游者住院期间对旅游者的健康状况进行监控,并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和旅游者的亲属。
(五)亲属探视
旅游者独自在境外住院治疗超过7天时,救援机构将视病情需要,负责提供一张单程机票,让旅游者的一名亲属或朋友前往探视。
(六)未成年家属回国
旅游者由于意外事故、急性病被实施紧急医疗转运,导致其同行的未成年家属无人照顾的,救援机构负责将该未成年家属送回中国境内离其居住地最近的国际机场,并尽量使用其开始旅行时购买的原始回程机票。如有必要,可安排人员陪送。
(七)遗体或骨灰运送回国和安葬
救援机构可以按照旅游者的遗愿或其家属的愿望以及当地政府的规定,负责用正常航班将旅游者的遗体从事发地运至中国境内离其居住地最近的国际机场,并支付灵柩费及运送费,且灵柩费以6000元人民币为限;如选择火葬的,负责其遗体在事发地的火葬费和将骨灰运回中国境内的运送费用(以正常航班为准);如选择就地安葬的,负责支付最高不超过8000元人民币的就地安葬相关的费用。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接待的旅游者持有效证件在旅行期间若遇紧急情况或有需要,可以通过拨打保险人指定的救援热线电话,在保险公司委托的救援机构提供的下列协助内容范围内,获得及时的帮助,但以下协助服务如需第三方服务提供者提供,则第三方服务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保险公司无法保证第三方服务提供者的服务质量。最终的服务选择权在于旅游者。
(一)医疗咨询
提供24小时电话医疗资讯和医疗建议 。
(二)介绍医疗服务提供者
应旅游者要求提供医师、医院、门诊部、牙医以及牙科门诊部(合称“医疗服务提供者”)的名字、地址、电话号码等信息。
(三)安排住院
如旅游者的健康状况情况严重而需要住院治疗,救援机构将协助安排住院。
(四)安排递送基本药物
救援机构为旅游者安排递送其护理和治疗所必需的,而在旅游者所在地无法获得的基本药物和医疗器械。但旅游者应当负责支付药物和医疗器械的费用以及任何递送费用。
(五)根据旅游者要求,提供接种和签证要求的信息
(六)介绍境外翻译人员和提供紧急情况下的电话翻译协助
(七)行李、旅行证件丢失援助
旅游者在境外丢失其行李或旅行证件后,救援机构将介绍有关的适当机构。
(八)安排法律服务
向旅游者提供律师和法律从业者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等信息,并可协助旅游者安排会见律师,但不为旅游者提供任何法律意见。
(九)紧急旅行服务援助
当旅游者在旅行期间遇到紧急情况时,救援机构将协助旅游者预定机票或旅店食宿。
(十)安排保释事宜
旅游者在境外旅行期间需要保释服务时,在从旅游者或其家属处获得担保付款的前提下,救援机构负责在5000美元的限额内协助安排保释事宜,但旅游者应当负责支付保释金及一切与保释相关的费用。
(十一)介绍大使馆
提供距离最近的世界各国领事馆和大使馆的地址、电话号码和对外办公时间等信息。
(十二)安排紧急文件递送
协助旅游者将紧急文件递送给被保险人的朋友、亲属或业务同事。
不保哪些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其雇员的故意行为;
(二)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三)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四)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五)被保险人委托非旅行社的单位或个人代办旅游业务。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公司也不负责赔偿:
(一)旅游者的故意行为;
(二)因旅游者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三)旅游者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
(四)旅游者接受整容手术和任何医疗事故;
(五)旅游者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其雇员的人身伤亡及其所有或管理的财产的损失;
(二)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的一切损失、费用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