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身故或第一级残疾保险金 | 交费期内身故给付主险保险金额的1倍。 于交费期间内身故或导致第一级残疾的,另加计按日数比例计算退还当期已交付之主险未到期保险费。 |
满期保险金 | 于本合同有效期间且年龄到达88周岁之合同生效对应日仍生存时,给付主险保险金额的1倍。 |
生命末期保险金 | 按主险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五十(最高以人民币十万元为限)给付。生命末期保险金给付后,主险保险金额及其相关之保险费、现金价值等皆按比例降低。 |
保险案例
投保示例
男性30周岁投保顺意101终身寿险,保额10万,
20年期年缴保费2750元,每日约7.5元。
保险利益
一、身故或第一级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或导致第一级残疾的,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但应扣除已给付的敬老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二、退还未到期保费
被保险人于交费期间内身故,另加计按日数比例计算当期已交付的未到期保险费。
三、残疾关怀保险金
被保险人导致《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的,按保险金额为准,依该表所列比例(100%-10%)给付。
四、敬老保险金
被保险人年龄达到八十周岁的合同生效对应日仍生存的,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三十给付。
五、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年龄达到八十八周岁的合同生效对应日仍生存的,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但应扣除已给付的敬老保险金),本合同即行终止。
责任免除
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自伤身体;
注射毒品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复效之日起两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
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8、无合法有效驾驶执照驾驶9,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10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但如投保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则我们向
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的,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符合生命末期状态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您
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投保须知
谁能保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多少钱
男性30周岁投保顺意101终身寿险,保额10万,
20年期年缴保费2750元,每日约7.5元。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保哪些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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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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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或第一级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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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费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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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已交付之主险未到期保险费 |
交费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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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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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末期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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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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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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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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