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境外4旅行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急性病发作致紧急情况,可拨打我们指定的24小时中、英文救援热线电话,我们通过救援机构提供以下救援服务:
紧急信息传递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急性病发作,救援机构接到电话通知后,将会立即对被保险人进行信息跟踪并与被保险人亲属进行紧急信息的传递。
安排住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急性病发作,需立即住院接受治疗的,我们将通过救援机构协助安排被保险人在当地尽可能符合治疗要求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通过救援机构产生的转运费用由我们承担,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用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我们承担的转运费用的紧急医疗转送费用,合计最高以本附加合同保险单上载明的“安排住院和紧急医疗转送”项下的保险金额为限。
代垫住院医疗费用或保证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急性病发作住院治疗时,如有需要,我们将通过救援机构垫付被保险人住院期间的住院医疗费用或保证金。
我们垫付的费用最高以被保险人持有的《陆家嘴国泰附加旅行宝境外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保险单上载明的“意外伤害或急性病医疗保险金”金额为限。
紧急医疗转送
若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诊断认为,当地的医疗设备等条件不能保证被保险人得到及时充分的救治,而须接受紧急医疗转送时,我们将通过救援机构安排当时当地能够提供的最合适的医疗设备、运输工具及随行医护人员,将被保险人转运至合适的医疗机构就医。
我们承担的转运费用和3.4条的紧急医疗转送费用,合计最高以本附加合同保险单上载明的“安排住院和紧急医疗转送”项下的保险金额为限。
病情观察及追踪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急性病发作住院期间,我们将通过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监控被保险人病情,协助主治医生跟踪整个治疗过程,监控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并及时通知被保险人的亲属。救援机构将尽力协助被保险人获取医疗报告、出院小结、账单和收据等文件。
转送回居住地
若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被保险人的病情或者伤势已稳定,可以允许其乘坐正常航班返回居住地,我们将通过救援机构安排被保险人乘坐正常航班(经济舱位)返回离居住地最近的机场,该次转运回居住地的责任终止。
若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被保险人在抵达居住地时需入院治疗,我们将通过救援机构将被保险人送至上述机场所在地的被保险人指定的任意一家医院;若被保险人未指定或不能指定有关医院,被保险人将送至我们指定的医院,该次转运回居住地的责任终止。
若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有必要,可在转运被保险人回居住地过程中安排医疗人员护送,我们承担护送人员往返所有费用。
若被保险人无原始回程机票,则被保险人从境外返回境内的单程机票费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若被保险人所购买的原始回程机票,由于救援过程而过期失效,我们将承担被保险人的回程机票费。
我们承担的转送回居住地费用(含交通费用、护送人员费用、医疗设备费用等),最高以本附加合同保险单上载明的“转运回居住地”项下的保险金额为限。
协助递送紧急医疗药品
若被保险人在当地无法获得治疗或护理所必须的基本药物以及医疗供应品,我们将通过救援机构协助安排递送相关药物或医疗供应品。递送相关药物或医疗供应品,须符合当地法律规定。递送费用及药物或医疗供应品费用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安排亲属探病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急性病发作,连续住院达到7天(含)以上,且救援机构的授权医师认为其仍需继续住院的,我们将通过救援机构安排被保险人一位亲属或被保险人指定人员前往探视,我们承担其往返的经济舱机票费用。
我们承担的被保险人亲属或指定人员往返经济舱机票费用,最高以本附加合同保险单上载明的“安排亲属探病”项下的保险金额为限。
安排未成年子女返回居住地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急性病发作致身故或需住院治疗,导致随行不满十八周岁子女无人照顾时,我们将通过救援机构安排该子女返回到离居住地最近的机场。
如有必要时,将安排随行人员护送,我们承担随行人员所有费用。
若该子女无原始回程机票,则该子女从境外返回境内的单程机票费需自行承担。若该子女所购买的原始回程机票,由于救援过程而过期失效,我们将承担该子女的回程机票费。
我们承担的安排未成年子女返回居住地费用(含随行人员费用),最高以本附加合同保险单上载明的“安排未成年子女返回居住地”项下的保险金额为限。
提供的咨询协助服务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期间,可拨打我们指定救援机构的24小时中、英文救援热线电话,通过我们委托的救援机构,及时获得下列帮助:
旅游资讯咨询
被保险人可查询有关民航航班、酒店、天气预报及旅游指南等资讯。可查询世界各地签证、语言、天气、预防接种、汇率等资讯。可查询目的地国家使领馆在中国的地址、电话及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地址、电话等资讯。
旅游协助
依据被保险人的要求,预定机票及酒店并提供旅程规划服务。机票费用及酒店费用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行李遗失协助
协助被保险人寻找丢失的行李并安排送交被保险人。递送费用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护照遗失协助向被保险人提供护照补发手续相关信息,并介绍适当的当地部门或机构,以便被保险人补发相关文件并安排送至被保险人。补发费用和递送费用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电话医疗咨询
由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根据其专业知识,向被保险人提供医疗咨询服务。
推荐医疗服务机构
向被保险人提供相关医疗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服务机构的名称、地址、电话、营业时间等资讯。如需预约医生或安排医生出诊,救援机构可协助安排。诊疗费及相关服务费用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文件传递服务
协助递送被保险人到达目的地而遗忘在酒店的紧急文件或递送“补发的必要文件”(如旅行支票及信用卡等)。递送费用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推荐翻译、秘书服务机构
被保险人遇紧急情况时,可拨打热线电话,免费获得紧急、短暂的电话翻译服务,或是有关翻译、秘书服务机构的地址、电话、营业时间等资讯。如被保险人需要寻找陪同翻译或秘书,救援机构可协助安排。陪同翻译及秘书等相关费用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推荐法律服务机构
提供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电话、营业时间等资讯,并可协助联络、安排被保险人与律师会面。由律师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紧急救援服务 | 若在境外旅行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急性病发作致紧急情况,可拨打指定的24小时中、英文救援热线电话,通过救援机构提供救援服务。 |
咨询协助服务 | 在合同有效期间内,在境外旅行期间,可拨打指定救援机构的24小时中、英文救援热线电话,通们委托的救援机构,及时获得帮助。 |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我们不承担本附加合同第3条约定的救援服务和救援费用: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斗殴10
(三)被保险人因醉酒或受酒精、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
(四)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生效前的既往症;
(五)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但被保险人在被强迫、欺骗的情形下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的除外;
(六)被保险人因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而住院治疗;
(七)被保险人作为器官捐献者为摘除捐献器官而住院的;
(八)矫形、视力矫正、义眼或助听器、义肢等其他类似设施的装配;
(九)美容、所有牙科治疗、牙科手术、牙科保健或非意外事故所致的外科整形手术。但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牙科手术,不在此限;
(十)疗养、康复治疗或一般健康检查;
(十一)怀孕、宫外孕、葡萄胎、分娩(含难产)、剖腹产、流产、堕胎及其并发症或产前产后检查、不孕症、人工受孕、避孕及节育(含绝育)手术、绝育后复通;
(十二)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十三)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十四)被保险人因药物过敏、整容手术所致的伤害及被保险人因任何医疗事故所导致的伤害;
(十五)被保险人因感染艾滋病病毒(HIV)或患艾滋病(AIDS);
(十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十七)恐怖行为;
(十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十九)被保险人进行潜水、滑水、滑雪、轮滑、滑翔翼、跳伞、攀岩运动或探险活动;
(二十)被保险人进行摔跤、柔道、空手道、跆拳道、马术、武术、拳击的比赛或被保险人进行特技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附加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年龄限制的,我们有权解除本附加合同,并退还表演、各种车辆表演、赛马或赛车等;
(二十一)被保险人为外籍人士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的,分别在其国籍所在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急性病发作;
(二十二)被保险人在您投保时确认的我们不提供救援服务的地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急性病发作;
(二十三)未经救援机构事先同意并安排的救护、转运、运送等各项服务;
(二十四)因下列原因,导致救援机构行动延迟或无法进行的:
(1)因罢工,战争,敌国入侵,武装冲突(不论是否正式宣战),内战,内乱,叛乱,恐怖行动,政变,暴动,群众骚动,政治或行政干预,辐射能或其它飓风,水灾,地震,海啸等不可抗力事由,致救援机构行动延迟或无法进行的;
(2)因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未依照本附加合同7.1 条的约定通知救援机构等不可归责于救援机构的事由,致救援机构行动延迟或无法进行的;
(3)因被保险人不严格遵守救援机构所决定的救援程序,或拒绝救援机构建议的专业性质救护程序,致救援机构行动延迟或无法进行的。
谁能保
保哪些
保什么 | 保多少 |
紧急信息传递 | 通知亲属 |
安排住院 | 转运费用+安排住院 |
代垫住院医疗费用 | 垫付住院医疗费用或保证金 |
紧急医疗转送 | 安排医疗设备、运输工具及随行医护人员+实际支出合理费用 |
病情观察及追踪 | 监控健康状况+通知亲属+协助获取医疗文件 |
转送回居住地 | 安排航班、医疗人员+实际支出合理费用 |
递送紧急医疗药品 | 提供递送药品服务 |
安排亲属探病 | 往返机票费用 |
安排未成年子女返回居住地 | 安排随行人员护送+实际支出合理费用 |
遗体或骨灰运送回国或安葬 | 遗体转送回国相关费用+火葬+就地安葬 |
安排亲属处理后事 | 往返机票费用 |
咨询协助 | 提供24小时救援热线服务 |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醉酒、既往症、先天性疾病、捐献器官、矫形和外科整形手术、私自用药、怀孕避孕及其并发症、医疗事故、患艾滋病、恐怖行为、进行高风险活动、外籍居民在本国籍地区发生紧急事故、未经同意的各项服务、因不可抗因素影响救援、健康检查、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猝死、进行高风险活动、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