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康「奔驰一生」两全保险保障计划
(停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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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长期两全保障产品,保单生效第3年起年年领取保险金,主要提供身故和全残保障,针对意外事故翻倍赔付,意外住院也可提供医疗津贴补助。
保险期限:
10/20/30年
缴费方式:
年交
投保年龄:
18-6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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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描述
产品简介
生存给付 节节高升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后的第3个保单周年日(含)以后的每个保单周年日生存,公司分别按基本保险金额的下列比例给付“生存保险金”(满期日不再给付“生存保险金”),轻松享有超值回报,财富累积节节高升。
保单周年日 |
给付比例 |
3-10 |
10% |
11-20 |
20% |
保障项目 | 说 明 |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身故或全残按已交保费105%赔付保险金 |
生存保险金 | 保单生效第3年起,每年按基本保额×约定比例给付保险金 |
满期保险金 | 期满按已交保费给付保险金 |
住院津贴保险金 | 因意外住院治疗按实际住院天数×住院津贴基数 |
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发生意外事故起180天内身故或全残按基本保额的50倍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陆海空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以乘客身份搭乘陆海空公共交通工具意外遭受意外事故起180天内身故或全残除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外, 按基本保额的450倍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自驾或乘坐非营运车辆意外遭受意外事故起180天内身故或全残除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外, 按基本保额的450倍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保险案例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流产或分娩、细菌或病毒感染、置身于空中运输工具、人员超载引起、参加高风险运动、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海康附加「奔驰一生」意外伤害住院津贴医疗保险条款
谁能保
18-65周岁
多少钱
王先生30周岁购买2分海康「奔驰一生」两全保险保障计划,交费10年,保障30年,年交保费5000元,基本保额2000元。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保哪些
主险--海康「奔驰一生」两全保险保哪些? | ||
保什么 | 保多少 | |
身故或全残 |
已交保费×105% |
|
生存金 | 保单生效第3至第10年 |
基本保额×10% (每年领取一次) |
保单生效第11至第20年 |
基本保额×20% (每年领取一次) |
|
保单生效第21至第29年 |
基本保额×30% (每年领取一次) |
|
满期金 | 已交保费 |
附加险--海康附加「奔驰一生」意外伤害保险保哪些? | |
保什么 | 保多少 |
意外身故或全残 | 基本保额×50 |
陆海空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 | 基本保额×450 |
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 | 基本保额×450 |
附加险--海康附加「奔驰一生」意外伤害住院津贴医疗保险保哪些? | |
保什么 | 保多少 |
意外住院津贴补助 | 实际住院天数×住院日补贴额 |
提醒:此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是由沃保网组织保险专家进行整理的,更详细的内容请查阅该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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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年龄:18-55周岁
保险期限:与保险公司约定
适合人群:个人
保障项目
1.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有
2.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 :有
3.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有
4.特定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有
5.自驾车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有
6.航空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有
7.满期生存保险金:有
专属两全型人寿保障产品,提供身故和全残保障,包含私家车意外、水陆公共交通...
投保年龄:18-50周岁
保险期限:30年
适合人群:个人
保障项目
1.非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有
2.私家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有
3.水陆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有
4.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有
5.其他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有
6.满期生存保险金: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