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恒安标准恒享华年养老年金保险(B款)优点:
1、给付递增,年年加“薪”
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所在保单年度之后各保单年度的有效保险金额在上一保单年度有效保险金额的基础上递增3.5%,即保险合同当年度有效保险金额等于保险合同上一保单年度的有效保险金额×(1+3.5%)。年年递增,应对通胀。
2、保证领取,养老安心
自保险合同约定的养老保险金领取起始日起,养老保险金保证领取20年。
3、终身领取,老有所依
保证领取期间届满后,若被保险人仍生存,保险公司继续给付养老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活多久领多久,晚年生活,安心无忧。
4、年领月领,随心选择
养老保险金领取方式,可随心选择年领或月领。若选择按月领取,按该保单年度有效保险金额的10%给付养老保险金。若选择按年领取,按该保单年度有效保险金额的118%给付养老保险金。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养老保险金 | 养老保险金的领取方式分为按月领取和按年领取两种方式,由您在投保时与保险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如需变更养老保险金领取方式,您可以在合同生效一年后且养老保险金领取起始日前向保险公司提出书面申请。 被保险人到达养老保险金领取起始年龄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的次日为合同养老保险金领取起始日。 (1)若选择按月领取,自合同养老保险金领取起始日起,被保险人在每个合同生效日月度对应日的次日零时生存的,保险公司按合同该保单年度有效保险金额的10%给付养老保险金。 (2)若选择按年领取,自合同养老保险金领取起始日起,被保险人在每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的次日零时生存的,保险公司按合同该保单年度有效保险金额的118%给付养老保险金。
合同养老保险金保证领取期间为20年,自合同约定的养老保险金领取起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养老保险金领取起始日后的第20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止。保证领取期间内,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将一次性给付保证领取期间内应给付的养老保险金总额扣除累计已给付的养老保险金后的余额,合同终止。保证领取期间届满后,若被保险人仍生存,保险公司继续给付养老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 |
祝寿保险金 | 被保险人在年满88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的次日零时生存的,保险公司在给付养老保险金的同时,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祝寿保险金。 |
身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在养老保险金领取起始日前身故的,保险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为已交付的保险费、现金价值的金额较大者。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0-65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缴费方式:趸交、3/6/8/12/15年交
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一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故意造成疾病;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之日起2年内自杀,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复效情形的,被保险人在每次合同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5、更多免责详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