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产品特色
账户价格,保证增长,
保留账户,晚年受益,
三种红利,回报客户,
累积分红,透明扣费,
多种年金,尽显个性。
保险责任
身故
如果被保险人在第一个保单年度内身故,我们将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如果您已交纳的保险费大于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我们还将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返还上述两项金额的差额部分,本合同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在第一个保单年度后身故,我们将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最少返还您已经缴纳的保险费总额。
养老
如果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生存保险金领取日,被保险人可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领取本合同项下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身故保险金 | 如果被保险人在第一个保单年度内身故,我们将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如果 您已交纳的保险费大于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我们还将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返还上述两项金额的差额部 分,本合同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在第一个保单年度后身故,我们将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返还下述两项金额中的较大 者,本合同终止: ① 您已经缴纳的保险费总额; ② 我们收到被保险人身故通知书时的合同保险单账户价值与终了红利之和。 |
生存保险金 | 如果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生存保险金领取日,被保险人可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领取本合 同项下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保险案例
30岁的王先生,大学毕业后已经工作六年有余,一直想拥有一份养老保障计划,于是决定每年投资6000元购买恒安标准浪漫金秋养老金累积式分红保险(C款),投资期限30年,生存保险金选择保留账户分期领取,账户保留十年,每年领一次,共领十次,每次为5%,退休后作为养老之用。
王先生将获得如下保障利益:
1、身故保障:
如果王先生不幸在第一个保险年度内身故,我们将给保险金12万元于受益人,保险合同终止。
如果王先生不幸在第二个保单年度至60岁保单领取日之间身故,我们将返还保险单账户价值加终了红利之和与王先生已经交纳保险费之和的较大者,保险合同终止。
如果王先生在60岁保单领取日之后身故,我们将返还当时保留账户的账户价值和终了红利之和。
2、养老保障:
王先生若生存至约定领取日(60周岁),可以按约定方式领取养老金,每年领取账户价值的5%按中等投资回报为14991元(按较高投资回报约为19334元,按较低投资回报约为11746元),王先生可以连续领取十次,最后一次除领取养老金之外,按中等投资回报还可以一次性领取245747元(按较高投资回报还可以一次性领取372764元,按较低投资回报还可以一次性领取162621元)。
3、可选择附加险:
王先生还可以选择投保多种附加险保障。
持续交费奖励:
您如果按我们的规定已经交纳了9期保险费,自您交纳第10期保险费开始,我们额外分配1%的当期应交保险费作为持续交费奖励计入您交纳的保险费。
特别提示:
该利益演示基于公司的精算及其他假设,不代表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代表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期,保单的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演示数值为保单年度初值,如产生了终了红利,则终了红利只有在保险合同终止时才进行支付。
演示数字可能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有少许误差。
以上案例为帮助客户理解保险条款所用,利益演示表、除外责任、犹豫期内外退保说明等内容请详见产品说明书。
投保须知
被保险人年龄:30天至54周岁
保险期间:本合同保险期间分为4种:至被保险人年满50、55、60或65周岁。您可选择一种保险期间进行投保。
交费方式:年交,交费期间同保险期间
谁能保
保哪些
保什么 | 保多少 | |
生存金 |
约定金额 (生存至约定生存金领取日,按合同约定方式领取) |
|
身故 | 保单生效起一年内 |
约定保额 (若已交保费大于约定保额,则领取已交保费与约定保额的差额) |
保单生效一年后 | 已交保费或(保单账户价值+红利) |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自伤、吸食毒品、酒驾、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多少钱
30岁的王先生,大学毕业后已经工作六年有余,一直想拥有一份养老保障计划,于是决定每年投资6000元购买恒安标准浪漫金秋养老金累积式分红保险(C款),投资期限30年,保险金额12万元,生存保险金选择保留账户分期领取,账户保留十年,每年领一次,共领十次,每次为5%,退休后作为养老之用。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